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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199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第12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第12号建议的答复
赵树忱代表:
感谢您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明确要构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我市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工作,做好乡村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事关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发展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按照《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关于做好2019年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98号)要求,2019年和2020年,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了75个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包括盘山县仙水村、宴屯村、新村,双台子区统一村,兴隆台区胡家村,大洼区北窑村、大堡子村等。
三、为了加强地域特色乡村风貌整体管控,盘锦市委托沈阳建筑大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盘锦乡村建筑风貌设计指南》,提出针对盘锦市乡村建设有较强指导性、可操作性的规定指标和控制要求。
四、2018年我市完成市域航飞影像采集工作,2019年形成高清影像图,随着高清影像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的使用,可以保证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实现对规划村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合理布局。
五、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2021年将继续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指导工作,要强化乡村特色塑造,突出盘锦地域、气候、环境、文化、历史等特点,建设更加美丽宜居的乡村,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