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1727

盘政办发〔2023〕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一、市长

 鹏: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二、副市长

刘占明: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统计、国防动员、营商环境建设、信访、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国防动员办、人防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盘锦银行,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工商联、关工委,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消防救援支队。

段家喜:负责科技创新、国企国资改革发展、金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金融发展局,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经济开发区、盘锦石油装备产业园区)。

联系市社科联、科协,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盘锦监管分局、驻盘金融机构。

贾洪琳: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爱卫办,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盘山县政府,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驻盘部队。

徐同连: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及港口建设、林业和湿地保护、城市综合执法、住房公积金、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兴隆台区政府,市通信管理办公室、邮政公司、邮政管理局。

周伟山:负责水利、农业农村、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垦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双台子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文物局),市文联,市气象局、烟草局。

胡振乾: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检验检测、开放、口岸、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协调各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联系大洼区政府,市台联、侨联、贸促会,电力公司,盘锦海关、盘锦海事局、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孙得胜:负责公安、司法、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

联系市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盘锦海警局,市法学会。

三、秘书长

 冰:兼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驻北京联络处。

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市档案局,省驻盘新闻单位。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市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刘占明、段家喜、孙得胜同志互补;贾洪琳、周伟山同志互补;徐同连、胡振乾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盘时,由刘占明同志负责协调。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