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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41339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消防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30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消防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盘锦市消防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消防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消防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消防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消防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三定”规定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31号),盘锦市消防局担负的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督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的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应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灭火救援指挥部、政治部、防火监督科、综合指导科、后勤保障科。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盘锦市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盘锦市双台子区消防救援大队、盘锦市大洼区消防救援大队、盘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盘锦辽东湾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消防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为消防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锦市消防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市消防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盘锦市消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654.8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4.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654.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2654.86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32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同上年比较,收入增加619.64万元,增长30.5%;支出619.64万元,增加30.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合同制消防员增招和增资造成。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13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2万元,下降1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8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2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是老旧车辆改停用停用,避免不必要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38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22万元,下降13.8%。)。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83.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6.23万元、电费25.26万元、邮电费53.89万元、取暖费72.52万元、差旅费22万元、委托业务费5.12万元、维修(护)费15.5万元、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分项目如下:
1.购买消防装备20万元;
2.消防专用设备购置1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盘锦市消防局部门资产总额89771095.88元,其中,流动资产2880789.98元,固定资产86890305.90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46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6辆),价值56705989.0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消防局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9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9个,涉及资金2654.8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