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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政府决算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08-09
主 题 词: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09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164

—— 2017年8月1日在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崔 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七届一次全会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部署,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强化政府债务管控,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保障民生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全市财政收入增幅排在全省第三位,财政收入总量排在全省第五位,非税收入占比排在全省第二位。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5亿元,比上年增加5.4亿元,增长5.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1亿元,比上年增加9.8亿元,增长5.7%。
上述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相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减少0.7亿元。
2016年决算反映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财政总收入为465.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60.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8.5亿元,调入资金37.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财政总支出为465.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1亿元,上解省支出21.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55.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6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3.0亿元,比上年减少107.1亿元,下降76.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2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收入总计为68.4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5.2亿元,比上年减少105.9亿元,下降75.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5.0亿元,调出资金6.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2亿元,支出总计为68.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结余资金6.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5亿元,比上年增加4.8亿元,增长7.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5亿元,增长8.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亿元,下降1.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2亿元,增长4.8%。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9.7亿元,比上年增加6.4亿元,增长10.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3亿元,增长9.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亿元,增长77.6%;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2亿元,增长3.9%。
   (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6.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亿元,比上年增加4.3亿元,增长6.0%。
上述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相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减少0.4亿元。
    2016年决算反映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财政总收入为25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7.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8.5亿元,县区上解收入16.6亿元,调入资金16.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亿元。财政总支出为25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亿元,上解省支出21.8亿元,补助县区40.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2.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4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亿元,比上年减少58.8亿元,下降96.8%;加上债务转贷收入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5亿元,收入总计为8.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亿元,比上年减少62.2亿元,下降98.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9亿元,调出资金3.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9亿元,支出总计为8.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结余资金6.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2.6亿元,比上年增加4.6亿元,增长8.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5亿元,增长8.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亿元,下降1.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2亿元,增长4.8%。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7亿元,比上年增加6.6亿元,增长10.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3亿元,增长9.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亿元,增长77.6%;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2亿元,增长3.9%。
    (三)财政决算中的几个重点事项
    1、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重点支出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科技支出及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
2016年全市农林水支出完成18.4亿元,下降8.8%;教育支出完成18.0亿元,下降6.2%;科技支出完成1.3亿元,增长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5.8亿元,增长9.8%。
2016年市本级农林水支出完成6.3亿元,增长15.5%;教育支出完成6.1亿元,下降30.3%;科技支出完成0.3亿元,增长2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3.4亿元,增长4.1%。
    2、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6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58.5亿元。其中:返还性补助4.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4.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5.6亿元,营改增基数上解5.6亿元。
    2016年市财力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10.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1亿元。
    3、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支出情况
     2016年全市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支出5.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亿元,国防支出0.1亿元,教育支出0.6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3亿元,农林水支出1.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7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2亿元,其他专项等支出0.6亿元。
    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8亿元,为预算的61.4%,超过序时进度11.4个百分点,同比增加12.8亿元,增长23.2%,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二位,总量位居全省第四位,序时进度位居全省第三位。
各项税收收入完成53.5亿元,为预算的5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8.9%,同比增加10.8亿元,增长25.4%。各项非税收入完成14.3亿元,为预算的68.5%,同比增加1.9亿元,增长15.6%,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占比为18.4%。
按部门分:国税部门完成27.6亿元,为预算的59.9%,同比增加16.6亿元,增长151.0%;地税部门完成27.7亿元,为预算的59.5%,同比减少1.4亿元,下降4.9%;财政部门完成12.5亿元,为预算的69.7%,同比增加2.5亿元,增长25.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0.9亿元,为预算的51.0%,同比增加5.6亿元,增长7.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7.2亿元,下降5.0%;农林水支出完成6.2亿元,下降10.2%;教育支出完成7.6亿元,增长6.1%;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3亿元,增长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1.0亿元,增长26.1%。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3.3亿元,为预算的130.9%,同比增加29.4亿元,增长211.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6亿元,为预算的29.0%,同比增加4.7亿元,增长94.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4.6亿元,为预算的44.4%,同比增加2.1亿元,增长6.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1.6亿元,为预算的40.8%,同比增加0.8亿元,增长2.5%。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3亿元,为预算的74.4%,超过序时进度24.4个百分点,同比增加12.4亿元,增长65.7%。
各项税收收入完成23.9亿元,为预算的7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6.4%,同比增加10.6亿元,增长78.9%。各项非税收入完成7.4亿元,为预算的87.6%,同比增加1.8亿元,增长33.8%,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占比为19.8%。
按部门分:国税部门完成12.0亿元,为预算的65.9%,同比增加7.1亿元,增长142.8%;地税部门完成13.1亿元,为预算的76.4%,同比增加3.8亿元,增长41.7%;财政部门完成6.2亿元,为预算的69.7%,同比增加1.5亿元,增长31.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5亿元,为预算的48.6%,同比增加4.1亿元,增长14.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5亿元,增长13.0%;农林水支出完成0.8亿元,下降70.2%;教育支出完成1.8亿元,下降44.8%;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1亿元,下降5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5.5亿元,增长20.0%。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4亿元,为预算的18.4%,同比增加0.1亿元,增长45.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0.1亿元,为预算的6.1%,同比减少0.1亿元,下降39.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2.8亿元,为预算的44.2%,同比增加1.6亿元,增长5.0%。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0.4亿元,为预算的40.8%,同比增加0.7亿元,增长2.4%。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1、主要财政收入指标全省排名靠前
    全市财政运行总体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市主要财政收入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6.3%)16.9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2%)24.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位;序时进度高于全省平均进度(54.7%)6.7个百分点。
    2、财政收入质量较高
    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9%,超过全省平均占比(75.0%)3.9个百分点。全市非税收入占比为21.1%,低于全省平均占比(25.0%)3.9个百分点。从税收结构看,省市共享税种同比增长27.6%,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1.5%,高于同期(60.4%)1.1个百分点,为增加省级财力做出贡献,全市财政收入结构合理,收入质量较高。
    3、县区财政收入形势好转
    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均较同期增长0.9%,这是今年以来,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首次实现双增长,但还有部分县区财政收入负增长,没有完成序时进度。县区非税收入占比为18.9%,低于全市平均占比(21.1%)2.2个百分点。从全市收入结构来看,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市收入的53.8%,高于1-5月份(51.5%)2.3个百分点。
    4、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全覆盖的原则,积极筹措调度资金,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主动作为,牢牢兜住民生底线,坚决防止经济下行压力传导到民生上面。上半年,全市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七成以上。
    三、2017年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按照市委七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等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四条工作主线”和“三项重点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着力支持经济发展,健全债务管理体制,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推进财政制度改革,确保民生重点支出,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双过半
    严格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跑冒滴漏、虚增财政收入等行为,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落实征管责任,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加强组织收入调度分析,合理预测收入情况。强化税源管理,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发展动态,深挖增收潜力。加大清理欠税和稽查力度,防止税源流失。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征收入库。努力做到各项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实现了按照年度收入预算目标均衡入库,确保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资金,上半年,全市共对上争取资金50.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0.1%。市本级财政筹措调度资金17.9亿元,支持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华路、西外环、盘营客专附属项目、辽东湾创业新城和创业基地、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市拨付支农资金6.2亿元,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5.9亿元。发放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7.6亿元,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健全债务管理体制,努力化解政府债务
    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组长的市金融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市长任组长的市预算管理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债务风险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界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制定了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上半年,全市化解和偿还政府性债务共完成全年任务的127%。发行三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40.3亿元,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债券考核指标的60%。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上半年置换政府投入29.2亿元,化减政府债务2亿元。今年年初,省财政厅已向财政部推荐我市为全省唯一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城市,辽东湾新区也被推荐为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县区。
   (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硬化财政预算约束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认真履行调整预算法定程序,从严控制追加支出。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在优先安排必保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对于其他政策依据充分的专项,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予以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节省更多的资金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支出,对于超编人员,财政不予核拨经费。上半年,审核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总值0.7亿元,审减值0.1亿元,节约了财政资金。
   (五)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确保民生领域支出
     多渠道筹集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民生领域资金,努力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共拨付民生支出57.4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1.0%。加大养老金征缴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8.4亿元,全市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亿元,确保了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0.7亿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提款9.8亿元,支持了棚户区改造建设。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7亿元,用于保障全市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拨付环境卫生服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1.4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盘锦市农村居民使用燃气壁挂炉取暖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在农村推广实施燃气壁挂炉清洁取暖。
   (六)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完善财政管理机制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不再单独设立专项。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均设立了预算公开统一平台,并切实督促本级各部门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编制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确保各部门资金运转顺畅,提高了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益。上半年全市共完成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金额4.6亿元,实际支付价款4.2亿元,节约资金0.4亿元。
下半年,财政支出压力依然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为此,下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良好发展;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四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五是积极筹措调度资金,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市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三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的工作主线和重点任务,埋头苦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