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合理预期,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盘政办发〔2022〕5号)要求,制定此政策。
二、主要内容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共包括4部分,对本次贴息工作的贴息资金、贴息范围、贴息流程及其他事项做出明确阐述。
第一部分,贴息资金。本部分阐述了贴息资金的发放范围及申请贴息资金的详细要求。本次贴息的时间范围是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贷款种类是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不包含续贷、借新还旧及调整贷款期限等。企业在一个银行的所有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不能超过1000万元,如果某企业在一个银行有两笔贷款,每笔是600万元,合计是1200万元,那么该企业不符合贴息条件。贴息长度是半年,如果企业贷款期限是1年,只对其6个月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贴息的利率是1%,100万元的贷款,半年可获得贴息共5000元。
第二部分,贴息范围。本部分介绍了享受贴息政策企业的范围,并明确了名单的最迟补录期2022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汇总市直各行业管理部门收集的全市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由市工信局调度各县区工业类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名单、市农业农村局调度农业类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名单、市商务局调度服务业类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名单),并函告市金融发展局,由市金融发展局提供给域内银行机构。市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需补录,由企业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第三部分,贴息流程。本部分介绍了贴息资金的申请、材料审核、贴息资金的拨付等工作流程。通过经办行按照掌握的市名单企业贷款情况进行筛选,并向市金融局进行贴息申请。按照计划,每季度集中申请一次,第一次申请为7月10日前。市金融局将和市财政局联合审定,如果资料齐全,市财政将在25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拨付到经办银行机构,由经办银行按照相关程全额补贴给企业,银行机构将补贴证明资料反馈给市金融局。
第四部分,其他事项。本部分对政策其他事项进行解释说明。
政策文件:https://jrfzj.panjin.gov.cn/2022_06/01_16/content-374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