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盘政办发〔202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健康盘锦建设,根据《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总体评价
“十三五”期间,我市各项卫生健康工作整体上取得重大进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三五”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卫生健康事业蓬勃发展。“十三五”期末,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期望健康寿命达到79.45岁;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4.5/10万;婴儿死亡率为4.9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39‰,比“十二五”期末分别降低1.9‰、1.87‰。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位于全省先进行列。
(一)“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迅速构建起完善的组织指挥体系,有效制定科学精准的防控措施。全市1.2万名医疗卫生工作者奋战在疫情应急处置及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先后派出3批38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24人次医护人员援助大连抗击疫情。独立设置疾控、卫生监督机构,同时推进市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改建病房楼、市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和市传染病医院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2020年,我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全部治愈出院。发热门诊累计收治发热患者3337人次,留观人员121人,解除留观121人;疑似病例49人,订正49人。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08人,全部解除医学观察。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
2.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创省内先河。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保障、监督和管理责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和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实行零差价销售。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允许”的要求,制定向临床一线倾斜的《综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改革措施,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和绩效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实行绩效工资,建立以工作量、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工资考核机制,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及关键岗位倾斜,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对医联体医院进行分级诊疗评价考核。加强质控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医疗技术管理和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血液管理。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守好健康安全防线。
3.“四大远程会诊中心”建设居全省前列。2015年3月我市建设完成覆盖市、县、乡、村,共计521个点位的卫生信息专网,全市32家乡镇卫生院、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及358家定点村卫生室在线使用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2015年8月,全市所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应用基层系统,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完全对接,实现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够享受新农合惠民政策。2016年起逐步建成影像、心电、检验、彩超“四个远程会诊中心”,实现乡镇卫生院与市中心医院24小时联网会诊。在国家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联系点经验交流会议上,我市作经验交流发言。我市远程会诊中心成为示范性市级远程会诊中心。
4.省内率先实现全域化村卫生室公有制建设目标。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设施,强化队伍管理,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每个镇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个公办村卫生室,将所有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人员、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六统一”的管理机制。将村卫生室的水电暖、信息化运行及医疗责任险等公共经费支出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确定村医基本工资达到年均1.2万元以上,由市、县级财政分担。目前我市星级卫生室已达到244个。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与软件公司共同研发全省唯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通过引入面部识别系统、身份证读卡器认证、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档案随人走,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协议及工作记录的无纸化管理,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解决绩效考核管理难题。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培养提升项目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着力补齐基层卫生机构人力资源严重缺乏的短板。
6.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2017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我市为国家卫生城市,成为全省时隔13年后再次获此殊荣的地级市。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重点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创造强大的舆论及宣传氛围。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理城乡垃圾,美化亮化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改厕9620座的指标任务。全域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双台子区获得“全国优秀健康促进区”荣誉称号。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开展“爱卫月”及“灭四害”活动,四害密度保持国家控制标准C级水平。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25个乡镇及盘山县县城实现创建目标,大洼区唐家镇白家村和北窑村跻身首批省级健康村试点。开展控烟工作,全面推进无烟单位建设。
7.药品流通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国家基本药物配备及使用,确保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和质量。鼓励和督促医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完善我市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分类采购。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使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挂网采购、带量采购等方式,推进药品和耗材的阳光采购。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
8.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新建市康宁医院并开诊运营。完成市妇幼保健院业务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新建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地管理及基地培训工作通过国家评审组审核。市中医医院移址新建项目已开工建设。新建盘山县医院、盘山县中医院。启用市中心医院航空医疗救援基地,成功转运空中院前急救病例。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规范处置率达100%。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制度,盘山县获评首批县(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市中心医院骨科、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分别通过省级重点专科评审。大洼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通过国家复核。我市连续19年蝉联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2020年全市孕产妇实现零死亡。医疗援新疆、援青海受到受援地广泛赞誉。系统内涌现出一批中国好人、全国抗疫先进个人、辽宁好人、辽宁好医生、辽宁最美医生等先进典型。东郭镇中心卫生院和新立镇卫生院分别被国家卫生健康委授予“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和“辽宁省示范乡镇卫生院”称号。完成51家中医馆建设验收,创建11家国医堂,新立镇卫生院、盘锦金禾医院、荣兴镇卫生院获得辽宁省“国医堂”称号。盘锦鼎信百草园有限公司被评定为全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在全省青年医师技能大赛和中医岗位技能竞赛中,市中医医院获得中医药知识和中药组团体两个二等奖。市中心医院全面实施医保DRGs结算。
9.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落实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以内。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有序推进。2016年,我市被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市。2017年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荣获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省级优秀单位,盘山县获评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优秀单位。兴隆台区跻身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国家级优秀单位。2017年,兴隆台区、大洼区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20年,双台子区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生育关怀·甘露计划”和“失独”家庭帮扶项目,为“失独”家庭父母送去心理慰藉和困难帮扶。开展“生育关怀-助学成长”项目,为近百名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子女送去助学金。长期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为“失能”“半失能”父母提供家政、送医送药等上门服务。开展住院护理保险项目,为5596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提供保险服务,提高广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风险防范能力。
(二)存在问题
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需求的不断提高,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改革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不能有效整合,为全市人口服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水平相对滞后,为百姓服务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健康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足,现有的人才队伍不适应新时期医疗卫生工作要求,基层卫生队伍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改革的协调性还不够,“三医联动”和公立医院改革还要加大力度。五是在全社会及卫生战线还没有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没有形成以治疗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
二、“十四五”发展环境和阶段特征分析
(一)发展环境
1.发展机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推出健康盘锦建设,绘就了健康盘锦的宏伟蓝图。社会各界对卫生与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级财政逐年加大投入,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市人民群众对健康的多层次、多样化追求,为健康服务业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加有利。
2.主要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区域间医疗、社会经济发展还不平衡,流动人口变动频繁、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也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了一系列新挑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新期盼更突出、更迫切、更多样。
3.瓶颈约束:制约卫生与健康改革发展的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性失衡并存,在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依然存在亟待补齐的短板,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亟待提高。二是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不到位,医改政策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对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四是中药管理体系、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传承和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五是“重治轻防”的传统理念和模式亟待转变,重大疾病防控任务艰巨。六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差距。
(二)阶段特征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存在,居民健康水平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仍存在较大差异,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人口发展不均衡,老龄人口比重持续增加。随着改革的推进,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复杂的利益调整等问题更加凸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宏观环境下的新变化、深化改革的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促使我们要更加科学的提出适应新时期的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引领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十四五”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建设健康城市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全面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为抓手,着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和健康服务体系;着力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多元投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多元化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事业,充分释放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 2025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卫生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构建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新型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管理普及化、健康服务多元化,保障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居民健康及相关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三)具体目标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6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95‰和5.5‰以下;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
健康公平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降至30%以下;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7.7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7人。社会办医床位数占比达30%以上。平均住院日降低到10天以下。食品安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
居民健康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90%以上,居民15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95%。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14类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
计划生育主要指标稳步提升。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107。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流发生率。做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四、“十四五”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一)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治体系
健全完善以新冠肺炎为重点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科学防控、精准施救等体制机制。对市传染病医院进行升级改扩建;建设市中心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两个市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院前急救机构为基础,建成功能完备、指挥有力、运转高效、队伍精良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体系,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立起覆盖全市、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立院前、院内联动的急救人才培养制度。建立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紧急征用和动员、调运、跨区域援助等物资保障机制。
(二)转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
开发推广全面健康管理解决方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实现医防结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实施和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丰富和拓展项目内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程。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并建设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继续加强血液核酸检测,开展血液辐照,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继续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开展生育全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
(四)全面防治重大疾病
新建市疾控中心业务办公楼。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战略,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强人群密集场所的传染病筛查和农村传染病的普查工作。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有效应对新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控制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的发生。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发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能力。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加快市县两级中医医院能力提升,完成市中医医院移址新建项目。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相结合,探索建立中医健康保障新模式。开展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方法。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作用,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推广适宜技术,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
(六)构筑健康促进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引导群众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规范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开展群众心理健康测评,提升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素养。依托各级精神卫生机构,推进临床心理护理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搭建信息化的市级心理援助公益服务平台,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和卫生监督
完善食品风险监测体系,拓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提高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到2025年,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提高食品安全预警能力。独立设置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公共卫生、健康产业监管。
(八)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供给。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及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融入养老、旅游、互联网等领域,催生健康产业的新模式,提高医疗技术对健康服务的支持能力。推动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健康发展。
(九)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体系
以创建智慧城市为目标,以智慧医疗为突破,打造盘锦市智慧医疗信息体系。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和医联体、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广“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实现基于5G场景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远程医疗等区域协同医疗。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推进“健康盘锦”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发展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十)完善计划生育及家庭发展服务管理
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开展暖心行动,落实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四项制度。继续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力度。加强人口监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按照“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原则,积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十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第一、二周期复审。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到2025年,鼠、蚊、蝇、蟑等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开展卫生和健康村镇创建工作,到2025年,国家卫生乡镇数量占全市乡镇总数的80%。深入推进健康盘锦建设和健康城市试点工作。
(十二)开创卫生健康人才工作新格局
强化党管人才责任制。统筹兼顾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队伍建设,针对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青年管理人才、中医人才等分别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打造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能够较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和百姓医疗需求的卫生医疗人才队伍。建立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为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十三)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落实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强化急(抢)救药、罕见药、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建立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提高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儿童用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接国家、省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坚持卫生健康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财力不断增强逐年增加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逐步调整卫生健康支出结构。新增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健康服务,逐步提高公共卫生健康支出所占比重。加大对重大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投入,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有效应对新发和突发传染病疫情。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改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建立可持续的医改长效机制。及时完善医改相关配套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医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监督、指导与评价。在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强化保障、优化结构,积极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
(四)营造良好的事业发展环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有序推进卫生健康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本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