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浏览次数:2454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规定;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陈飞(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建忠(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长军(市司法局局长) 


  成员:艾军(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宋庆乔(市教育局副局长)、梁军(市公安局副局长)、肖焰(市民政局副局长)、王贺(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可佳(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路梅(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希(市法院副院长)、王敏(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薇薇(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金秋丽(团市委副书记)、崔群(市妇联副主席)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局长李长军兼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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