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到哪里,我们的服务就同步跟进到哪里
“在辽河油田公司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辽河油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5项配套措施。这‘1+5’工作机制,就是通过主动延伸检察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优化油区营商环境,助力油田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
4月7日,在“检企面对面,共话促发展”辽河检察机关问需于企座谈会上,辽宁省检察院辽河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国表示,将牢固树立“服务型”司法理念,发挥检察机关在油区综合治理中的能动作用,真正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检察服务就同步跟进到哪里。
辽河油田作为国有特大型能源企业,在我省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特别是能源安全的战略使命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辽河油田开发建设50多年来,累计生产原油5亿吨、天然气900多亿方,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油田公司党委提出更高的奋斗发展目标,这也为依法依规治企带来更高的法治需求。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油区生产经营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高祥国介绍,作为省检察院设立在辽河油区的派出检察机关,辽河分院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服务油区企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持续推进,不断巩固。
“今年是实施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我们检察机关要积极能动履职,把检察工作与企业发展有机融合,为大型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保好驾护好航。”高祥国说,这次立足油区实际制定的“1+5”工作制度,既是服务油区的最新举措,也是辽河检察工作的努力方向。
辽河分院此次制定实施的“1+5”服务油区工作制度,“1”即《辽河分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油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5”即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及队伍建设5个方面,对实施意见做了措施细化。实施意见紧盯油区法治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绿色发展、油区稳定等事关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来部署谋划,做到能动履职有的放矢,从而实现“企有所盼,检有所为”。
“当前,随着油区转型发展和外围区上产不断拓展,各级企业面临的法治需求数量较多、种类庞杂。能否实现检察职能与企业法治需求有效对接,是制约服务油区成效的关键所在。”高祥国说,辽河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将找准切入点,通过全面落实省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确保“1+5”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为油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