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第二批“盘锦工匠”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1645

盘政发〔20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引导和带动全市技能人才在生产操作一线爱岗敬业、苦练技能、创新创造、追求卓越,打造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以及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市政府决定,授予夏洪刚等10名同志第二批“盘锦工匠”荣誉称号,并奖励每人5万元生活补贴。 


  当前全市正处于加速实现全面振兴的攻坚阶段,迫切需要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继续发扬“工匠精神”、传承工匠技艺、展示工匠风采,精益求精、开拓进取、创造极致,在振兴发展中发挥表率作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劳动群众要以“盘锦工匠”为榜样,立足本职、专注业务、用心钻研、勇攀高峰,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提升技能素质、释放创造潜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盘锦市第二批“盘锦工匠”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盘锦市第二批“盘锦工匠”名单 


  夏洪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欢喜岭采油厂)、蒋恩崇(盘锦桃园新村餐饮有限公司)、周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孙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金海采油厂)、于龙(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张金平(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王树国(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王振军(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一公司)、陆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唐恒(大洼区西安镇政府党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