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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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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的检验检测职责,完成市场监督、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的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二)承担农产品、粮油、畜产品、兽药饲料、水产品、渔药及渔用饲料检验检测职责,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粮油质量监督、动物监督、畜产品安全执法、海洋渔业质量监督等部门的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三)承担药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职责,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四)承担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及消毒效果、医疗器械、人及动物疫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公共领域的检验检测职责,完成水利、卫生计生、动物监督等行政部门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承担全市授权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及锅炉介质分析、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化肥、油品、沥青、化工、机械、建筑材料、轻工、橡塑、电器等产品的抽样和质量检验工作,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七)负责全市从业人员、职业人员、驾驶人预防性健康体检,发现各类职业禁忌症。

(八)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计量检定、检测任务,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障,为市场监督、计量仲裁提供信息与技术服务。

(九)负责标准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咨询工作;承担研究和推广WTO的收集、整理、通报、咨询等服务职能。

(十)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粮油、畜产品、兽药饲料、渔药及渔用饲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化肥、油品、沥青、化工、机械、建筑材料、轻工、橡塑、电器等产品、计量检定、人及动物疫病防控、公共卫生等领域技术咨询服务、委托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及检验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数据搜集、挖掘、整理、分析、研究、评估和预测上报工作;负责与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对接等工作。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检验检测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综合管理科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财务、用品采购、设备维修、后勤保障、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各类突发应急处置的组织和调度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2.科研服务科

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完成各部门指令性检测任务;负责科研项目和科研专题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检验检测业务市场的开拓工作;负责与共建高校的科研合作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工作。

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3.质量管理科

负责建立并有效运行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负责处理检验检测相关的各类申诉工作;负责各类样品受理、分配、调度及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发放工作。

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检验检测中心设3个分支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盘锦市计量测试和标准化研究服务中心

承担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计量检定、检测任务等工作;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计量仲裁技术服务;为市场监督提供信息与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标准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咨询工作;承担研究和推广WTO的收集、整理、通报、咨询等服务工作。

2.盘锦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及锅炉介质分析、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事务性工作。

3.盘锦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开展化肥、油品、沥青、化工、机械、建筑材料、轻工、橡塑、电器等产品的抽样和质量检验工作;开展质量检验,承揽国家、省、市监督抽查、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型式检验、制定标准检验)、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方法与标准研究、检验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盘锦检验检测中心(一级户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238.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246.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5.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6.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1863.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2.62%。主要是从业人员体检、职业体检、计量检定、农产品检测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2.3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3%,主要是利息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22.6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2%。主要是以前年度结转项目经费。

8.上年结转和结余3.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4%。主要是利息收入等款。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09.61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检验检测业务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8238.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566.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5.4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7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39万元。

2.项目支出1808.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1.95%。主要包括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费及拨付计量服务中心项目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1863.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62%。主要包括检验检测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80.13万元,降低5.5%,主要原因:检验检测业务耗材费用降低。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3万元。

主要是存款利息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7万元,降低42%,主要原因:利息收入降低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4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6.94万元,项目支出1679.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0.8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计量服务中心购置仪器设备款及实验室改造工程款。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6.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1.77万元,占8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37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310.66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92.9万元,占3.1%;其他支出107万元,占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1.7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917.33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长期聘用人员经费降低。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1374.44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部分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经营性收入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3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5.4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9.92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48万元,主要是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本年未做预算,本年追加完成。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7.42万元,主要是职工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恤支出,本年未做预算,本年追加完成。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05万元,主要是工伤职工个人补助支出,本年未做预算,本年追加完成。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2.03万元,主要是职工失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

3.卫生健康支出310.66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198.33万元,主要是计量服务中心实验室改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1.26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有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7万元,主要是职工工伤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

4.住房保障支出192.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2.9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4%。

5.其他支出107万元(涉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1.4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5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及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较上年相比,减少78.92万元,下降41.46%,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的事项。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参加任何团组。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均为0,无任何变动,主要是2021、2022年本单位均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8%。完成全年预算的1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减少。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3人、0.0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实验室扩项评审专家差旅费。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外事接待支出事项和用途。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9%,主要是中心实验室扩项评审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1.3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91%。完成全年预算的90.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降低及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比上年减少79万元,下降41.5%,主要是公车购置费减少及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16万元,主要用于检测盘锦市交警支队使用的雷达测速仪,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维修、通行、保险等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8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7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为事业单位,根据机关运行经费的定义,本部门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为471.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23399.78平方米,价值6383.5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5924.52平方米,价值4959.71万元;业务用房面积7475.26平方米,价值1423.84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情况:共有车辆28辆,价值527.44万元。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3.设备情况: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不含车辆)1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175.19万元,自评分84.74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2年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部门评价结果。

2022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4.财政评价结果。

    2022年度财政没有对本部门开展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3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https://www.lnpcit.com/02/ZFGK03d9c923-a7c6-4ff0-9dc7-0d028d0a0e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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