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林湿字〔2022〕20号关于印发《市林湿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通知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检察院、公安局:
现将《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盘锦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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