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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林湿字〔2022〕15号关于印发《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浏览次数:84

各县区林业湿地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局制定了《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2420

 

 

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我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市林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各级林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一)森林草原湿地防火工作

1.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各级林湿防火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责任状签订、责任到人落实情况;森林草原湿地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草原湿地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情况;森林草原湿地防火规划批准落实情况。

2.林湿主管部门相关内容。防火工作部署情况;防火规划编制报批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野外火源管控情况;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值班和领导带班及值班记录情况;火情早期处置情况;应急通信保障等。

3.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草湿重点单位相关内容。扑火队伍备战、训练、演练;扑火装备和车辆保障;值班值宿制度落实;通信保障;护林员在岗履职管理;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管理等。

4.新技术应用推广情况。“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防火码”、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推广使用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

1.林湿主管部门相关内容。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情况。

2.林湿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内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部位、场所消防、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情况。

3.自然保护区相关内容。自然保护区所有建筑设施和巡护工作安全,自然保护区内作业企业相关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及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三、时间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20224月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24月底前完成)  

1.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细化检查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对照本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及时研究解决自查发现的问题。

3.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在4月底前完成首轮自查工作,自查工作将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自查情况于426日前报送市林湿局。

(二)督导检查阶段(20227月底前完成)

1.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现场开展对表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加快整改进程,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将重大风险隐患清单于718日前报送市林湿局(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1)。

(三)“回头看”阶段(202210月底前完成)

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进行大检查“回头看”,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期间,要经常性地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四)考核总结阶段(202212月底前完成)

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总结,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复核、验收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总结报告(125日报送)。年底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果纳入市级林长制考核成绩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相关组织领导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重点工作内容(详见附件2)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市林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组人员分工情况见附件3)。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密度,采取暗查暗访、夜查、抽查等方式,深入现场,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在“五一”、“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点时段,实行全体动员,加大巡护力度,严加防范,对重点地段进行死看硬守,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动员发动

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切实提高森林草原湿地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岗位。深入查找各环节、各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及时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及时反映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成功经验,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要于每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附件1: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附件2: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

附件3: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组人员

分工情况

附件1-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清单.doc附件2-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工作情况表.xls附件3-盘锦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详细分工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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