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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林湿字〔2021〕74号关于转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当前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 浏览次数:182

 

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林湿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苇田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当前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执行“三个必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自身责任,以近期安全事故为戒,认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各级森林草原苇田防火暨安全生产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工作,一律叫停整改。同时做好“七一”、汛期等重要时期的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做好我市森林草原苇田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平安稳定的生态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当前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1623

 

 附件:辽林草明电〔2021〕56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当前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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