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top_img.png

盘林湿字〔2021〕55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数:133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市禁种铲毒工作,严防大规模种植大麻、罂粟等毒品原植物问题出现,全面铲除毒品来源,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现将省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各县区要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情况报送,于521日前,将负责禁种铲毒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以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市林湿执法队。此后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隋欣,联系电话:1394278****

邮箱:sx445@sohu.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2.各县、区林区禁毒大会战分管领导及责任人统计表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1520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通知.pdf附件2各县、区林区禁毒大会战分管领导及责任人统计表.doc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