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林湿字〔2021〕55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市禁种铲毒工作,严防大规模种植大麻、罂粟等毒品原植物问题出现,全面铲除毒品来源,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现将省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各县区要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情况报送,于5月21日前,将负责禁种铲毒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以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市林湿执法队。此后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隋欣,联系电话:1394278****
邮箱:sx445@sohu.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2.各县、区林区禁毒大会战分管领导及责任人统计表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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