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4年4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3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盘锦市金融发展局”网站完成下线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74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盘锦市金融发展局”新浪微博、“盘锦金融”微信公众号完成关停工作。
(三)办理网友找错情况。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零找错。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盘山县、大洼区等7家网站未按照整改时限对4月份普查、抽查、错别字、无效链接报告进行整改。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全力做好宣传活动。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深入领会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活动落实到位,结合自身单位特点,因地制宜开展活动,让第十八个“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
(二)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采用技术扫描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信息内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
(三)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强化政府网站发布、引导、互动和办事等功能,做精做细政策解读,为群众办好实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网站主办单位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杜绝出现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对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责任,重点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功能可用性等问题的日常巡检,切实做到信息准确。对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整合,对确属无力运维的要坚决关停。
对本次通报中被指出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于5月10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整改说明情况盖章后通过电子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