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207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3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盘锦市审计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查不严格,转载的稿件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问题,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通报批评。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75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个别部门政务新媒体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盘锦自然资源”抖音短视频未按照国办要求的流程开设,未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备案,存在国办检查通报批评的隐患。
  (三)办理网友找错情况。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受理问题1件,反映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件附件损坏,无法阅读,已完成整改。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及时更换本部门领导调整信息。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经济区要高度重视,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把政治意识形态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发布纠错等工作。避免出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信息发布审查不严格问题。通报中被指出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于4月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整改情况盖章后通过电子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二)严格信息发布审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信息发布前,务必通过技术纠错,对政府网站拟发布信息进行技术筛查,杜绝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不良影编的敏感信息。信息发布后,必须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三部分指标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杜绝因纠错工作不严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扣分指标项发生。
    (三)加强系统风险排查。要综合运用技术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加强政府网站系统巡检,排查安全技术漏洞,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四)认真做好应急处置。要安排专人做好值班值守,发现政府网站出现问题要快速协调处置,确保不发生因信息内容、网络安全等问题引发负面舆情,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