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
9月11日,我市召开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推进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盘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盘锦城市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和《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专项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徐同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交通局局长、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韩彤主持会议。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市交通局汇报了《盘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盘锦城市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和《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专项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与会同志围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及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新时期推动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认识到这三个《办法》是加快交通强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各县区要以此为契机推动本部门本区域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二要抓住重点亮点。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按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中验收的各项标准要求,深挖可行性,超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三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创建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结合自身工作,找准突破口、切入点,将创建工作与相关业务工作融合推进,创出“盘锦特色”、“盘锦经验”、“盘锦标准”、“盘锦品牌”。四是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力宣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办法,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