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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rsj-2020-010000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一、窗口申领指南
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出申请即可。即时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
二、线上申领指南
为简化失业待遇申领程序,减少人员聚集,盘锦市从2020年4月22日全面实现失业金线上申领,使失业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申领失业待遇。
1、失业人员运用电脑或手机进入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页面,选择“个人用户登录”。
2、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进行“新用户注册”。
3、“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在“个人登录”界面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注册时: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密码要求大写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长度不少于8位)
4、点击“失业金申领”菜单,填写相关基本信息,点击“失业金申领申报”,显示“申报完毕”,申领信息已上传。
5、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到你的申领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可以在申领进度查询页面查看到审核结果。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2828458、2823569;盘山县:3552945;大洼区: 6851101; 兴隆台区:2860217;双台子区:236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