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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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mzj-2021-079429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对分散取暖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27
主 题 词:

盘锦市对分散取暖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

发布时间:2021-10-27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465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和批示要求,更多关心关注低收入群体,做实做细救助帮扶工作,保障分散取暖救助对象温暖过冬,盘锦市决定对4095户自行取暖的救助对象家庭进行一次性补充救助,救助的对象为自行购买燃料取暖的困难家庭,包括按户保障的低保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散居供养孤儿家庭等4类家庭。每户家庭在享受原分散取暖救助每年1000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发放1000元补充救助金,救助金在10月底前发放到位。困难家庭中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取暖补助的,以差额的形式予以救助。

盘锦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务求实效,用真情温暖民心,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