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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医疗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解读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09-29 | |
主 题 词: |
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解读
2017年6月23日,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对我省2017年医改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对《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与特点
《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7〕3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8号)、《辽宁省“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我省深化医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共确定了50项重点工作任务。这些医改重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向性和针对性,将对解决医改的重点难点问题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再次明确医改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医改工作的组织保障力度将大大加强。
二、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2017年我省深化医改重点落实的50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一)在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方面,提出落实7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是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三是推动三级医院开展日间手术。四是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五是深入推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六是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七是督促各市、县分别完善和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
(二)在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提出落实9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抓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二是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是省属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四是推进军队医院、武警医院参与驻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是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六是推动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七是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八是在本溪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九是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三)在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方面,提出落实9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五是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六是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七是实施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八是深入实施精准健康扶贫。九是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四)在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提出落实7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三是推进实施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四是全省启动实施“两票制”。五是做好国家价格谈判药品与医保等政策的衔接。六是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七是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五)在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方面,提出落实2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二是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六)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方面,提出落实11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二是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三是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四是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五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工作。六是落实处方点评等制度。七是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八是促进卫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九是启动全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改革。十是全面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十一是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七)在加强组织实施方面,提出落实5项重点保障措施。一是推动各地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将医改重点任务纳入对下一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抓实考核。三是学习借鉴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成功经验,培育、总结、推广更多符合辽宁实际的改革经验。四是加强医改宣传引导。五是加强医改督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