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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及2020年工作安排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507

  1月16日上午,我市举行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及2020年工作安排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李想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孙大鹏通报了2019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及2020年工作安排,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李建通报了2019年典型案例,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与气候应对科、农业与生态科、水与海洋科、土壤与固废科和环评科相关负责人就各自分管领域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大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突出狠抓督改、狠抓治水、狠抓执法、狠抓队伍,聚焦“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任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中趋好,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三,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考核目标;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辽河三岔河(执行V类标准)、绕阳河胜利塘、辽河盘锦兴安、曙光大桥和赵圈河断面(执行Ⅳ类标准)5个国控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达标率60%,同比改善40%,实现辽河兴安、赵圈河和大辽河三岔河3个断面水质达标,基本完成省政府确定的考核目标;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紧紧围绕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强化辽河、渤海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抓好“无废城市”试点工作,确保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体要求,全面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决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0年底,继续保持环境空气质量全省领先优势,在完成省政府确定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77.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力争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0%;全市国控断面河流水质达标率100%,消除劣V类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建成区无黑臭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2020年将围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决打好辽河治理攻坚战。二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围绕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坚决打造生态环境铁军方面持续发力,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决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还向全市发出春节期间少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过一个节俭、安全、环保的“低碳”春节。


  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


  问题一、我市应对重污染天气3级黄色预警启动条件是什么?实战演练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大气与气候变化应对科)


  答:


  启动条件:


  黄色预警:经预测,市区范围内将发生连续3天AQI>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或者已发生连续两天为重度污染,经预测未来1天内连续出现12小时及以上重度污染时段。


  Ⅲ级响应措施: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高效运转。(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2.除市重点项目外,所有项目停止土石方作业。仍实施土石方作业的重点项目,必须加大扬尘防控措施。(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3.加大道路湿式清扫保洁频次。在气温、湿度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主次干道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4.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秸秆焚烧行为。(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5.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要求进行停产、限产。(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6.通过在线监控和现场检查,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停产措施。(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7.城区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8.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停止生产。(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二、建议性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措施包括:


  1、建议公众尽量减少出行和驾驶机动车;


  2、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3、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问题二:2018年5月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2018年8月22日,中共盘锦市委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18]18号)文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面对我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的严峻形势,请问市生态环境局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整治措施?(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科)


  答:2019年通过不断努力,我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改善40%,全面消除了劣Ⅴ类水体。面对严峻的水环境形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四方面措施:


  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按照书记“长久治”和“马上治”的部署,以及汤方栋市长“拿出一套铁腕治污的过硬措施,从基础设施、过程监控、环境监测等多角度提出意见”的批示,我们,一是落实“长久治”,推动各县区政府开展盘山县污水处理厂扩容等6个污水处理厂、3个管网及1个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实现“马上治”,在污水处理设施竣工前,为保障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建设完成鼎翔地区和曙光七分场地区生活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切实发挥治污能力。三是落实铁腕治污措施,组织开展了水专项执法和“铁拳”环境隐患排查行动。重点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截至目前,共计罚款360.78万元,立案调查2起、移交移送6起、行政拘留8人。四是积极开展水污染治理项目包装申报工作,争取专项补助资金。2019年共申报20余个水污染治理项目,其中10个成功纳入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共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1.3557亿元,全部用于我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二、强化河流日常监管工作。一是我们建立超标断面专人包保制度,市政府分管市长和各县区政府分管县区长分别包抓一个断面,分析研判断面超标原因、推进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并实施《2019年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目标的函》,加密监测、及时通报,充分发挥河流断面超标补偿作用。三是制定太平河、绕阳河、小柳河及一统河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完成支流查测工作,服务、指导县区政府查找涉水问题,确保限期完成整改。四是落实入河排污口责任人,实现精细化管理。在完成干支流入河排水口调查和溯源分析基础上,组织指导各县区环保局锁定全市共计708个排污口,落实责任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理清企业用水量、排水量、排水去向、水质数据等信息,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五是落实断面保达标月汇报制度。各县区政府每月梳理汇总辖区内河流水质保达标工作进展,包括辖区河流断面达标趋势分析与研判,入河排污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2020年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收官之年和终期考核之年,市生态环境局将再接再厉、苦干实干,从调度推进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入手,开展河流加密体检式监测,推动实施沿河雨污合流泵站科学调流,强化城市周边地区污水收集,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治污能力,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农田退水污染调查治理等工作,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全面完成国家考核目标。


  问题三: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主要从哪些方面实施创建?现在创建现状如何呢?下步我们在创建过程中还要做好哪些工作呢?(生态科)


  答: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盘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六届九次全会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编制了《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并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实施。


  为推进创建工作,盘锦市成立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创建计划,市直部门、县区围绕各自任务目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体系37项指标要求,我市有32项指标已达标,5项指标暂未达标。通过实施创建,我市已初步实现经济发展向绿色转型、结构调整向绿色转轨、消费理念向绿色转变、生活品质向绿色转优,相继荣获“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国家级殊荣。大洼区、盘山县、双台子区先后获得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命名。在2018年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惠州年会上我市作为唯一的北方城市参加市长对话并荣获“2017美丽山水城市”称号。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成果显著,已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28个、省级生态村227个、环境优化发展十佳村2个、环境优化发展先进村1个。


  为有效推进创建工作,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各相关单位、县区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创建工作。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三是改善环境质量。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更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五是严格目标考核。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分工,严格考核,确保创建成功。


  问题四、什么是“无废城市”?(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


  答:“无废城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细胞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现阶段,要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问题五:市生态环境局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通过哪些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答:我局持续扎实开展企业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办事难”问题,聚焦企业关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为企业发展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局在审批工作方面的重中之重,我局重点通过以下3方面来落实: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市级环评审批权限,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环评审批事项采取摸清底数,列出清单,该放的全部下放的模式,实现市县同权。同时开展赋予盘锦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同等市级环评审批权试点工作,充分激发园区各企业经济活力,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同时,也对存在问题的盘锦新材料产业园区和大洼帅乡工业等园区暂停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以督促园区提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2、开展提升审批效率


  针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中,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的问题,提出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科长任窗口首席代表制度,提高政务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简化审批环节,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签批”的基本流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部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办事过程公开透明,按流程标准办事。


  针对审批要件多、审批时限长的问题。重新梳理审批要件,对评估、审核、审批等环节重新整合;规范办理时限,通过流程再造,进一步压缩时限,对属于本局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按照“快、简、免”的原则办理,“快”即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天、30天缩短为40工作日、20个工作日;“简”即取消环评审批前置支撑件;“免”即所有属于本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全部免收评估费,排污许可证全部免费审核、正副本制作也不收取工本费等免费举措。


  针对重点项目环评手续主要“痛点”“堵点”,开辟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我市重点投资企业如华锦阿美、辽河储气库群建设、10万吨级航道工程等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为重点项目做好服务。


  3、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


  我局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行政审批新机制,实行“最多跑一次”审批新模式。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方面,盘锦作为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的先行试点城市,7月开始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全国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部审批项目在全国系统中实时录入,录入率达100%,进一步减少了企业办事和行政运行成本。在排污许可证核发方面,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许可证申请、审核、核发全部实现互联网操作,真正做到“不见面”发证,实时申报、实时公示,系统自动生成正副本及专属企业基本信息的二维认证码。实现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审批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估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拓展政企沟通渠道,促进服务企业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打造营商环境一流城市,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也请各个媒体机构和组织予以监督,共同推进全市营商环境的向更高水平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