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着力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184

盘政办发〔2017〕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着力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盘锦市着力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

  为持续推进全市制造业进一步优化升级,提高制造业整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推进“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为总揽,以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奋斗目标,正确处理好稳增长与调结构之间的关系,在全力稳定存量支柱企业运行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中国制造2025”、项目建设、小微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技术改造和智能制造为突破口,提高供给质量,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用国际化视野谋划盘锦工业发展,站在国家平台上推动盘锦工业特别是制造业优化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利用和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建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努力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

  2.坚持协调发展。着力推动区域协同、产业协同、转型与升级协同、大中小企业协同,统筹制造业优化升级与城市功能定位及城市承载力的关系、与辽东湾新区建设的关系、与各县区定位及发展阶段的关系、与保障城镇运行和民生需求的关系、与环渤海经济区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构想的关系。

  3.坚持绿色发展。突出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广清洁生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强自主品牌培育,改善和提升工业整体素质,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4.坚持开放发展。把全方位开放合作作为培育制造业增长点的最直接抓手,主动融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坚持以扩大开放带动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升我市制造业在全球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

  5.坚持共享发展。关注有质量的发展,更关注与人民生活、企业发展实际感受相关的发展,确保制造业优化升级与我市城市功能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相呼应,促进率先实现小康社会和城乡一体化早日完成,使服务城市功能和市民生活成为全市制造业优化升级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主导产业提质增效

  1.稳步推进炼化一体化。立足现有炼油装置,依托重大改扩建和新建项目,积极拓展原油来源,不断提高对资源和市场需求的适应能力,稳步推进炼油装置大型化。积极争取将辽东湾石化产业基地纳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支持北燃公司实施炼化一体化扩产改造,为中下游石化产业提供丰富的烯烃、芳烃资源。做好优势企业挖潜改造,提升石化产业发展效益。2017年,全力推进盘锦北燃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和盘锦浩业化工120万吨/年芳烃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6月末前,将项目上报省发改委,争取纳入2017年省政府重点推进项目。11月末前,将项目作为东北振兴三年滚动计划重点推进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

  2.深度谋划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链条。以拉长产业链条为目标,结合市场供需关系,继续对乙烯、丙烯、碳四、芳烃等产业链条进行对比分析,宏观指导全市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发展。2017年,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对现有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链和产品链进一步完善,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新设置重点发展产品20项。

  完成时限:2月末前,完成对现有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链和产品链的梳理工作。3月末前,完成对现有产业链和产品链补充完善,新设置20项重点发展产品。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3.推动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持续升级。深度贯彻落实《盘锦市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精神,推进石油钻采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天然气装备制造产业,做精做专海工配套装备产业。鼓励和引导辽河重工、陆海研究院等企业加快推进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并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同时,积极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完成时限:3月末前,坚持以智能制造(服务)试点示范为主攻方向,推动首批续建智能制造(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加快建设。8月末前,调度重点项目建设进程。12月末前,完成重点项目全年建设情况调度。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4.推动装备制造产业门类进一步丰富。以辽东湾新区无人机产业园为基础,引进一批智能装备制造项目。依托陕汽金玺、金碧专用车、重汽实业、合力工业车辆等企业,加大项目对接力度,发展专用车及配套产业。深度谋划铝合金材料、碳纤维材料与两个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形成和产业融合。

  完成时限:3月末前,形成重点对接企业名单。6月末前,对接高端装备制造企业10家。11月末前,对接高端装备制造企业20家,实现签约引进高端装备制造项目4项。

  牵头单位:市经合局、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台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5.推进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优秀制造业企业和知名品牌。2017年,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1%以上。

  完成时限:12月末前,配合省质监局开展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和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二)全力推进创新发展

  6.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制造业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与大学、科研机构共建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鼓励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2017年,培育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家。

  完成时限:10月末前,组织企业申报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月末前,培育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培育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7.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重点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围绕重点新产品开发、关键产业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攻关和重点工业设计等方面,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兼顾“产学研”合作以及引进技术消化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为目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17年,组织10个项目申报辽宁省企业技术创新重点计划。

  完成时限:3月末前,开展项目征集。6月末前,组织项目开展申报。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8.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发展。把小微企业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载体,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承担者,培育和推动民营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的中坚力量,积极建立适合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为我市未来的发展积蓄力量。2017年,力争实现新增小微企业1.5万户。

  完成时限:3月末前,新增小微企业2500户。9月末前,新增小微企业1.1万户。12月末前,新增小微企业1.5万户。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9.推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引导中小企业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2017年,力争新获批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5项。

  完成时限:9月末前,征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12月末前,组织5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开展申报。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10.集中力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签约项目尽快做好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开工时间,加快实施进度。在建项目要倒排好项目工期,确保项目早日竣工,达产达效,确保从源头上做实工业经济增量。2017年,推进中国兵器集团辽宁华锦石化改扩建、忠旺铝材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华路特种沥青加工基地、金田BOPP薄膜等重点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完成时限:2月末前,各县区、经济区继续执行跟踪调度机制,全力推动重点工业项目加快建设。8月末前,调度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程。12月末前,完成重点项目全年建设情况调度,力争实现华路特种沥青、忠旺挤压型材等项目实现部分竣工。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市直部门

  11.全力推进技术改造。将技术改造项目作为促投资、稳增长见效最快和最直接的手段,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资扩股、合资合作上项目和提效益。深挖现有资源,鼓励存量骨干企业在原有产品及技术工艺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17年,推进北方沥青环烷基馏分油加氢等13项续建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建设。

  完成时限:2月末前,各县区、经济区继续执行跟踪调度机制,全力推动续建技改项目加快建设。8月末前,调度重点技改项目建设进程。12月末前,完成重点项目全年建设情况调度。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12.全力推进智能制造(服务)。推广海兴科技、恒跃印刷等6家省试点企业的成熟经验,以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服务为主攻方向,全面提升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水平。2017年,全力支持智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合力叉车智能机器人结构件生产线等33项续建项目加快建设。

  完成时限:3月末前,各县区、经济区继续执行跟踪调度机制,全力推动入库续建项目加快建设。7月末前,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力争实现竣工5项。12月末前,完成入库项目全年建设情况调度,力争实现竣工10项。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四)全力推进产业链条延伸

  13.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的项目对接。按照两大产业基地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要求,持续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能源装备制造、铝合金制品、粮油深加工等领域开展产业链招商。特别是面向符合我市产业特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大项目对接力度,完善主导产业的产业链条。

  完成时限:6月末前,开展专题对接招商活动2次。9月末前,开展专题对接招商活动5次。12月末前,累计引进石化及精细化工项目20项,高端装备制造项目20项。

  牵头单位:市经合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台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14.全面推进亦庄项目对接。加大位于亦庄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转移项目对接力度,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承接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项目。

  完成时限:3月末前,完成园区规划。4月末前,启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1月末前,对接产业项目不少于10项。

  牵头单位: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台办、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全力加强协调服务

  15.推进域内企业合作。引导域内制造业企业加强相互合作,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拓展市场等活动,降低双方企业采购、销售、生产成本,提高地产产品本地市场占有率,积极扩大“盘锦制造”产品市场份额,带动企业释放产能。2017年,各县区、经济区至少组织1次产销对接活动。

  完成时限:6月末前,各县区、经济区完成产销对接需求调查。12月末前,各县区、经济区至少组织1次产销对接活动。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16.推动重大项目优先采购国产装备。全面宣传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业主对首台(首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投保,着力解决首台(首套)装备进入市场“难”的问题。鼓励中国兵器集团辽宁华锦石化改扩建等重大项目优先采用国产装备。2017年,建立重点采购设备数据库,将我市重点企业新建、扩建项目所需采用的设备、装置纳入到库中。

  完成时限:2月末前,征集重点企业、扩建项目所需采用设备、装置情况。3月末前,建立数据库。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17.积极争取国家、辽宁省的各项政策和资金(基金)支持。学精、学透国家、省扶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特别是深度落实国办发〔2016〕82号、国发〔2016〕62号、辽政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用好产业优势,在争取项目和资金上精准发力。

  完成时限:4月末前,会同各县区、经济区完成项目包装工作。7月末前,根据国家、省下达计划安排,将项目基本情况报送省发改委。11月末前,向国家、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基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头等大事常抓不懈,将制造业优化升级作为全市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作为落实“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行动计划的持续实施。

  (二)强化县区、经济区的主体作用

  各县区、经济区要明确责任,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制定年度落实方案,负责各自区域具体工作的实施。在市着力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项目化”落实

  各县区、经济区与市直相关部门要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把各项任务变成具体项目,逐个项目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考核

  本计划中2017年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考核范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继续执行制造业优化升级工作季度分析、半年通报制度,加强对行动计划总体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问责。

  附件:2017年制造业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