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823

盘政办发〔2017〕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宁(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建平(市编委办主任)、崔建(市财政局局长)、何敏(市人社局局长)

  成员:吴笑翔(市编委办副主任)、刘可佳(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克成(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强(市人社局副局长)、潘殿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何敏(兼)。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