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7〕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
省政府及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要求政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党代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并从抓学习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抓党的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抓监督问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抓重点领域坚决遏制腐败增量、抓从严惩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抓制度建设切实管好权用好权、抓作风转变形成崇实尚干奋勇争先的氛围等方面,对今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陈求发省长和市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及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如下:
一、关于抓学习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随时关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发现思想问题及时疏导,确保党员干部思想始终在健康轨道上运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讲,营造全面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的思想舆论氛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持续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以及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既坚持正面引导,学党章、党规、党纪,经常学,有针对性的反复学;又用好反面教材,充分利用忏悔录的警示教育作用,重点剖析思想蜕变历程、分析发生问题原因,能公开的尽量公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任何时候都不放松教育工作,要注重实效性、针对性,做到因人施教。(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不断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土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廉政道德大讲堂、廉洁家风、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征集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孝廉文化、红色文化,用地方文化中向上向善的基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严抓“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正好家风、看好家门、管好家人、理好家事”,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二、关于抓党的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省政府制定的《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的《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贯彻落实。政府各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起“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负起分管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管理、严格教育,该提醒的及时提醒,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建立起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加快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尤其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岗位和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共中央要求,切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实现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要有效防范国资国企改革中的廉政风险,严格规范集团组建程序,特别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集团组建过程中的资产划转、整合重组、企业改制、人员招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到依法依规操作,严防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企业腐败现象要“零容忍”,企业的党委、纪委要履行好责任。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企业投资责任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企业投融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
切实加强高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统一部署,做好部、市属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理顺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校工委、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
三、关于抓监督问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和中央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系列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保障政令畅通。建立督考合一的工作机制,将年度重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督查考核体系,实行全过程考核评价,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已经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到的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按时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下定决心,知难而进,淘汰落后产能,把该关的坚决关掉。(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因执行不力、政策落不了地,导致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对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级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层级监督职责作用,加大绩效问责力度;审计部门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覆盖面,形成抓廉政建设的合力。(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四、关于抓重点领域,坚决遏制腐败增量
(一)切实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加强预算管理和约束,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初就要考虑周全,做到清清楚楚。下一步,对各县区、经济区财政预算年度安排进行督促检查,安排不合适的要予以调整。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开支,切实做到只减不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预决算(涉密信息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每个专项资金都要有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真正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外“零审批”制度,各专项资金的使用,一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批。各县区、经济区也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把预算内资金和各专项资金严格管理起来。争取到的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经济区要抓紧项目组织开工,加大督导力度,抓紧到位配套资金,加快资金使用,大力盘活沉淀资金,防止资金躺在账户上,杜绝挪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经济区要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实行严格的追踪审计。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每一年度对专项资金都要进行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不放过每个项目、每笔资金,更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还要加强过程审计,防止中途截留、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坚决查处小金库和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也要加强对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审计。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敢于叫真碰硬;对贪污挪用、违法使用资金的,要及时移送追查,严肃问责。(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二)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综合运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开平台,做到真进场、真公开、真监督,坚决遏制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行为。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狠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抓紧完善平台功能,深入推进公共资源进入交易中心交易,并力争上线交易,逐步实现与省和国家联网,让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坚决杜绝假招标。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采购行为监管,特别是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多的收回扣、效率低等问题,要严查严管,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三)加强国企国资和金融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三个推进”要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既要大胆改革创新,又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积极谋划建立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监事会监督、产权管理监督、财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等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优化监管流程,健全境外国资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有效协同的监督合力。(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加强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严防金融风险和腐败。〔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监察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五、关于抓从严惩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严厉查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招投标和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查处房屋征收以及危房和棚户区改造违规问题,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弄虚作假、假公济私问题,查处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查处发生在国企、高校、金融、环保、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对行动迟缓、消极懈怠,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并深挖背后利益链条,对幕后充当保护伞、搞利益输送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重点人,紧紧看住和管好用好扶贫、低保、棚改、医保基金等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收流转、转移支付、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惠民补贴、村级财务等领域,坚持“重心下移”,全面加强对福利彩票、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专项整治,坚决惩处贪污挪用群众“生存钱”“救命钱”等基层微腐败和“蝇贪”问题,认真查处县级、镇级执法部门权钱交易、吃拿卡要、贪污腐化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管理和民生惠农等领域与民争利甚至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查处“职级低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及时曝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从严抓“小节”,既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既不放过被立案审查干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也不放过一同参与的其他党员干部。探索建立“四风”监督员队伍和开展“四风”问题“随手拍”活动,加强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深入开展“四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的专项治理。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六、关于抓制度建设,切实管好权用好权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决不允许搞“一言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鼓励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不管是讨论干部,还是讨论资金、项目,都要从各自分工的角度发表意见。(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继续推进全程代办、并联审批、容缺审批等审批方式改革,特别是完善好辽东湾新区投资项目管理清理下的“零审批”制度,从制度上规范行政行为,压缩权钱交易空间。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快完善四级行政审批系统和网格管理中心,实现实时全流程监管和视频辅助监管,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主动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通“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让广大群众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深入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改革,加快建立管理网格化、治理现代化、服务便利化基层治理体系,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精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效公开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法制办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级政府必须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带头讲诚信,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承诺,既要做到不作违反法规、不能落实或者越权的政策承诺,又要做到合规合法的书面承诺必须按期兑现,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带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和提高诚信水平。(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七、关于抓作风转变,形成崇实尚干、奋勇争先的氛围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好“容错减责办法”,既要严肃执纪,坚决查处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又要注意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党员干部,为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施展才干提供制度保证。提倡实名举报,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
加强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察民情、接地气、解民忧,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各部门,包括政府领导,一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原则上要达到3个月。各县区、经济区只能多不能少,要用更多时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要经常性的走进企业、走入一线,真心实意为企业解决难题,切实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构建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让我市始终成为投资的“热土”、企业家的“乐园”。
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真话、查真情、报真数,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发展,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成绩。(以上由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各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12月末前,各责任部门或单位要将任务落实情况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