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力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542

盘政办发〔201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力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力企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盘锦市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盘委办发〔2018〕8号)、《新时期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盘委办改发〔2018〕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高效便民、主动服务。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服务举措,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2.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不断整合办事大厅资源,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制定办理标准,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3.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制定出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在我市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力争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主要内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制定出台《盘锦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市、县两级要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在持续推动网上审批和不见面审批基础上,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形成《盘锦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第一批次)》,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整合办事大厅资源,优化大厅窗口设置,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窗口出件、快递送达;不断拓展四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功能,加强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探索推广微平台建设、电子材料网上流转、电子签章的无纸化应用,扩大全程在线业务办理范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建设,制定《办理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建立“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等工作机制,探索推出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综合性一次会审等重大举措,实现从跑多个部门多个中介变为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盘锦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长期推进

  (二)制定出台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等要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要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程序。

  2.主要内容。市工商局要制定出台《盘锦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工作方案》,不断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简化企业名称审核程序,通过开通工商微信号等方式,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快推进营业执照从申请办理到审核通过可全程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实现“零次跑”;不断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加快推进在线刻制公章、银行电子开户和在线申领发票业务,努力实现新开办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流程审批。不断优化注销登记流程,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程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盘锦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工作方案》,长期推进

  (三)制定出台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以及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将全部不动产登记类型压缩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2.主要内容。市国土资源局要制定出台《盘锦市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规范登记相关申请程序,明确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并及时在办公窗口和政务服务网站公布。制定不动产登记容缺事项清单,对于无法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待程序审查批准后,推行“容缺+承诺”模式先行受理,申请人按承诺期限在不动产登记前补齐。不能容缺受理的,及时阐明原因当面告知并记录。要按照一窗受理业务、后台联合审核、优化缴费方式、公布统一时限和分别存档管理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整合住建、税务等部门业务办理流程,打通房地产开发商、中介、银行、公积金等源头单位数据,推动公共服务与不动产登记服务联合办理,实行与水电气联动过户,真正让群众少跑窗口、少排队、少递交材料。同时,要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系统平台建设,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平台传输至各审批部门和窗口,努力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审核发证。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盘锦市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工作方案》,长期推进

  (四)制定出台优化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通过整合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改革目标。其他建设项目也要在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

  2.主要内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制定出台《盘锦市优化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工作方案》,在完善并联审批、预审服务、“容缺+承诺”模式及全程代办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推行多评合一,整合项目前期所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论证、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排污口设置论证、安全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方案审批等事项评估办理流程,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推行多图联审,整合住建、规划、人防、消防和气象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实行设计文件统一接收、集中办理、分工负责、并联审查,统一反馈;推行多规合一,整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市政、水利各类专项规划审批权限,对全域空间进行“合一”安排,形成统一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增强规划科学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推行联合踏勘,对需要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到项目建设现场实地踏勘的项目,由项目审批各阶段牵头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审批部门统一进行现场踏勘;推行联合验收,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按照企业自愿申请、部门各负其责、工作并联推进的原则,推进统一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验收文件的联合验收方式,切实优化我市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努力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工作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消防局等市直相关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盘锦市优化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工作方案》,长期推进

  (五)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按照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不断突出督查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真正查找出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切实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2.主要内容。市工信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制定出台《盘锦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明察暗访、开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线等方式,切实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对我市政务环境、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方面、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及企业信用缺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断优化我市政策、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及司法环境,确保2018年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盘锦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长期推进

  (六)制定出台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纳税人切实需求,进一步压缩我市办税时间,简化优惠办理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2.主要内容。市地税局要制定出台《盘锦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我市税收环境,压缩办税时间,简化办理发票业务,推进电子税务办理,提升进出口退税办理效率,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盘锦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工作方案》,长期推进

  (七)制定出台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显著下降,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2.主要内容。市发改委要制定出台《盘锦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大人才引进奖补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物流等生产要素成本,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保障,切实减轻企业运行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人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盘锦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工作方案》,长期推进

  (八)制定出台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为重点,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入手,简化企业在办理水电气暖过程中的相关前置审批要件,优化水电气暖供给办理流程,力争在最短时间为企业开工生产配套相关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

  2.主要内容。市住建委要制定出台《盘锦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办理事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进一步降低水电气暖成本,提供水电气暖临时保证措施,建立重大项目绿色服务通道,压缩设备报修时间,及时开展抢修,切实提升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油田办等市直相关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盘锦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工作方案》,长期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成立盘锦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力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密切协调配合,“一把手”要亲自抓,遇到矛盾要亲自协调,进展情况要亲自督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改革督查,对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提前预警、督促落实。

  (三)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协调对接国家、省级网络平台建设,打通各专业、各条块业务平台,真正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数据互通,为我市各项具体改革举措提供网络平台保障。

  附件:盘锦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力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盘锦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力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庆良(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崔发林(市政府秘书长)、刘建平(市编委办主任)

  成员:徐光(市工信委主任)、刘溯(市公安局副局长)、崔建(市财政局局长)、何敏(市人社局局长)、袁宏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勇(市环保局局长)、史伟(市住建委主任)、毛延红〔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主任〕、刘毅(市工商局局长)、刘玉平(市安监局局长)、祝强(市人防办主任)、刘鹏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朱玉辉(市地震局局长)、吴东平(市规划局局长)、肖玉峰(市国税局局长)、汪彦复(市地税局局长)、黄明(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重点改革任务的综合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重点改革任务的综合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