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盘政办发〔2018〕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经市政府八届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更好的发挥政府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作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壮大资产规模,化解融资困境,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整合优势资源,打造优势产业链。抓住国家深入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同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历史机遇,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及民营企业特点,从优势产业中培育出一批优秀企业,作为重点对象扶持进入资本市场。利用“石化新城”的自然资源优势,进一步发展石油及精细化工产业;发挥“鱼米之乡”的农业品牌优势,叫响“盘锦大米”、做大“盘锦河蟹”;厚植“湿地之都”的生态优势,促进游览、观光、休闲、度假全产业发展,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延伸和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优势产业链,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完善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重点扶持入库企业。完善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分层次、分梯队对入选企业进行培育。一是制定明确的筛选标准。将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民营企业择优纳入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予以上市全过程的关注和支持。二是进行分层管理。对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争取主板上市;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争取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对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争取在“新三板”和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鼓励到境外上市。三是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及时掌握资本市场新动态,调整上市工作思路,开展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鼓励民营企业与上市公司开展合作,借助上市公司的管理优势、人才优势、市场优势、资金优势,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通过财政奖励、金融支持等方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资本市场。通过予以资金补贴、信贷支持等方式,打出政策“组合拳”,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寻求上市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7〕23号)精神,对我市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予以分阶段资金补助。二是提高民营企业融资能力。建立我市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的联动发展、互利共赢机制,联合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发展需求,制定股权投资、信贷支持、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帮助拟上市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三是加强考核协调,提高金融机构对困难民营企业的金融宽容度,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四是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方式。五是对于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比较稳定的民营企业,以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开展资产证券化。六是鼓励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盘活民营企业存量资产,优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资源配置。七是加强国有担保和社会担保能力建设,完善担保机制,扩大为民营企业合规担保规模。
(四)发挥各类基金作用,优化企业融资结构。充分发挥国家、省和市级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作用,采用直投、跟投和投贷联动等方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投向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上市步伐快的民营企业,协助企业解决资金困境,促进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引进境内外知名的股权投资机构、战略投资者等社会资本对我市优质民营企业进行投资,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增加股权融资比例,提升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能力。
(五)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依托我市支持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高端金融人才落户我市,助力我市民营企业引入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专业人才,组建精通资本市场业务、擅于资本运作的业务团队。鼓励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积极参加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大力倡导和推行人才柔性引进政策,支持外地金融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金融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市民营企业从事兼职、咨询、讲学、合作服务等,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
(六)深化民营企业上市的培训和宣传。全面提升社会对资本市场的认知程度,丰富对融资渠道的了解,抢抓资本市场发展新机遇,打造民营上市先锋。一是开展上市培训活动,组织银行、证券等机构主动开展民营企业融资辅导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走进交易所、上市公司,另一方面请专家来盘现场授课和指导,提升我市民营企业负责人、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资本市场意识。二是加大民营企业上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讲座论坛等媒介,宣传和普及资本市场相关知识、国家有关政策,提升全社会对企业上市的认知度、关注度,形成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氛围。
(七)优化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环境。积极为我市民营企业上市创造条件,消除后顾之忧。一是畅通拟上市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政府购买第三方咨询服务为民营企业作金融管家。予以拟上市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其他困难政策指导,积极协助整改规范,通过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灵活解决。对涉及拟上市民营企业的审批事项等,采取“直通式”或“一站式”服务方式,简化流程、优先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优化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以及中介机构的合作。与各类机构共同组建专家顾问团队,通过走访服务企业、定期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搭建拟上市民营企业与投资机构的交流路演平台等方式,全力营造良好的民营企业上市氛围。三是搭建金融服务平台,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建设高标准的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区,实现企业孵化培育、投融资服务及综合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平台。积极吸引、支持境内外知名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在我市开展业务,发挥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盘锦运营中心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金融发展局、市人民银行、盘锦银监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经济区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经济区要落实好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方针政策,坚定企业家发展信心。积极推介优质民营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