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分管市领导职责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12 浏览次数:812

盘政办〔2019〕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解决市属国有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明确各市属国有企业分管市领导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职责内容


  1.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要协助市长统筹协调、调度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发展。


  2.分管国资工作市领导。主要从国资监管角度,负责全面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的运营发展工作,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国有资产,提升资本运作和盈利能力;督促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等。


  3.分管行业领域市领导。根据各市属国有企业主业分布,由市政府分管行业领域市领导按照各自分工管理相关市属国有企业涉及行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对上争取政策和资金、资源资产盘活利用、政府类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及相关债务偿还、特许经营权授予、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分管涉及领域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形成可行性意见,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协调所管理的市直相关部门帮助市属国有企业解决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发展。


  各相关市领导负责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不介入市属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和决策。


  二、具体职责分工


  1.王庆良常务副市长负责统筹协调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管理企业涉及金融、财政资金安排、承接政府债务化解等领域工作,负责管理市国投集团、市鑫诚集团运营发展。


  2.李睿懿副市长管理市农业集团、市水务集团等企业涉及农业、水利等领域工作。


  3.潘元松副市长管理市文旅集团、市医疗集团等企业涉及文化、旅游、体育、医疗康养等领域工作。


  4.徐同连副市长管理市市政集团、市港航集团等企业涉及市政建设、交通、港口建设、海洋等领域工作。


  5.米金套副市长全面负责指导各市属国有企业运营发展,督促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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