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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十四五”节能减排 综合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次数:487

  一、起草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起草制定了《盘锦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建设数字盘锦、智造强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不断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确保完成盘锦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531吨、23吨、3156吨、4157吨,削减率分别达到8%、7%、15.4%、13.6%。全市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不断健全,油气采掘业、石化及精细化工、装备制造、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部分,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作
  “十四五”期间,盘锦市将通过重点行业绿色升级改造、园区节能低碳发展、城镇绿色节能改造、交通物流节能低碳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公共机构能效水平提升、区域重点污染物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等十个方面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大美盘锦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部分,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在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稳妥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推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培育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等九方面发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第五部分,强化工作落实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约束激励,开展全民行动、倡导绿色风尚等三方面强化工作落实。

  原文:盘政发〔2023〕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