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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9〕27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268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7月23日)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及过程


  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16个省市(15个城市+1个省)进行改革试点。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省政府配套出台了《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9〕18号),要求全省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地市级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相关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并与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对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根据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际,学习借鉴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经验,起草了《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先后3轮征求各相关地区和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方案已通过合法性审查,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由基本原则、改革内容和工作目标3项内容。


  基本原则是以人民为中心、实事求是、标准最优和系统推进。


  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范围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改革贯穿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公共设施报装、接入等全过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工作目标是到2019年6月底,实现我市社会投资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审批阶段时限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目标(社会投资非经营性建筑类项目除外),加上竣工验收阶段的总审批时限控制在72个工作日以内;包括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87个工作日。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6月底,建成与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改革任务。主要包括“强化基础优化服务、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监管方式”五个方面,明确了“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建立项目协同和策划生成机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项目管家主动靠前服务、精简优化审批事项、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施“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定”、实施“联合审图”、实施“联合验收”、强化一网协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张网”全流程办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提供“一站式”服务、规范管理中介服务行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26个工作任务。并根据任务情况制定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主要有3项内容,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几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⒈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要求,在这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方案将社会投资的三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审批(不含竣工验收)时限,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三个阶段的审批时间总和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符合参考江苏省“3550”改革确立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思路,同时也能回答社会关切。包含竣工验收在内的整体审批时限则控制在72个工作日以内,也符合省里工作要求和我市客观实际情况。审批时限方面需要相关部门着力落实。


  ⒉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个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一个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既建设地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其中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需要对接“多规合一”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审批监管平台,还要开发区域评估、联合审图、联合测绘和联合验收等功能模块,时间比较紧迫,需要有关业务部门加速推进,按照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如期完成。同时,考虑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按照国家和省里文件精神,方案明确了各县区(经济区)不再单独建设审批管理系统。


  ⒊这项工作任务较重,涉及层面既深且广,这个《实施方案》具有一定的宏观性、总体性,各县区(经济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在这个《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任务,特别是在精简优化审批事项、流程,充实“简、放、并、转、调”内容方面,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这样才能确保此项工作尽快全面取得实效。



原文:盘政办发〔2019〕27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