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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盘政办〔2017〕74号)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次数:145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起草的《盘锦市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已由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旨在“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上有更多的获得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对《方案》解读时表示,这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方便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
    亮点:推进网上审批“跨域申报、全网通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原则,市本级、各县区(经济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将建立“跨域申报、全网通办”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建立“全城跨域服务区”,完善“不见面审批”工作支撑体系,确保代办、帮办服务工作人员能够为办事人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帮助办事人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初步实现全市政务服务无差别“一窗受理”,全面推动政务服务纵向、横向贯通,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顺利。
范围:让更多基层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不见面审批”
   《方案》明确市、县区(经济区)同时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将镇街、村(社区)列入实施范围,让更多基层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不见面审批”,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此外,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作出决定或提供服务的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将纳入“不见面审批”。
    做法:从申请到拿到办理结果全过程不见面、不跑腿
    该负责人介绍,《方案》中“不见面审批”的做法是:申请人通过实名注册、网上申请、网上上传申报材料并承诺材料真实性的方式办理事项,审批部门在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即可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审核办结,并通过快递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手中。这种办理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一号申请、系统认证、一网审批、全程网办、快递送达。也就是说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审批部门办理一个事项,从申请到拿到办理结果全过程不见面、不跑腿。
    突破:推进信息共享,打牢“不见面审批”基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对各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包括加快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整合,消除“信息孤岛”,形成统一事项目录库、证照目录库,实现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共享、用户认证信息交互、证照信息共享、办件信息交换。《方案》还要求,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与此同时,还将依托盘锦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盘锦市政务服务网”,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该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还将建立督查机制。将“不见面审批”改革列入各县区(经济区)、市直相关部门绩效联动考核。建立“不见面审批”改革督查制度,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协调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任务落实,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