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发展做出重要指示,在充分肯定农村公路建设成绩的同时,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高度重视,蕴含了对农村公路发展的最新要求和殷切希望。“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和决战期,为此,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分别制定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以便更好地推进全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国交通运输系统要全面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官。
二、《意见》出台的意义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和路网状况的显著改善,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保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意见》的框架内容
《意见》主要分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我市农村公路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第二部分是目标任务,主要是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四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最后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示范县创建、督查考核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重点工作,分为九个方面
1、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攻坚工程。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55.6公里,重点安排农村公路精准扶贫项目。
2、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完成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785公里,使破损严重、建设年限较早的老油路(水泥路)恢复使用功能,切实保障农民基本出行需求。
3、实施农村运输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网络,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发展集农村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站,更集约、更有效地推进农村客货运输发展。
4、实施农村运输服务资源整合工程。培育一批骨干农村物流企业,努力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
5、实施农村交通运输生命防控工程。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72.4公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28座/437延米,消除桥梁隐患点。推广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技术装备,提升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农村渡口渡船的更新改造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陆岛运输安全畅通。
6、实施邮政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和“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交邮合作,大力实施邮政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7、抓好农村公路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挂帅、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好建设资金筹集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养责任体系。
8、抓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根据实际在乡道、村道设立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同时加强路面执法,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
9、抓好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离、路宅分离,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以政府领导挂帅,交通运输、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路政、港口与口岸、邮政、供销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2、加强资金保障。明确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政策、标准,将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所需资金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
3、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加强监督考评。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和工作督查制度,重点围绕省确定的农村公路发展任务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资金落实等方面开展督导考评工作,建立健全奖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