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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次数:445
     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
    1、国家政策要求。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出租汽车行业矛盾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按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约车”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7月份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随后,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14号)。国家和省政府已明确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和思路,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其落地与实施,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意见,以保障改革顺利的推行并且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2、传统行业发展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较大程度上影响了传统出租车的运输经营,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迫切要求政府部门落实改革政策,规范网约车运营秩,维护传统行业利益。
    3、网约车行业发展要求。随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快速发展,利弊已充分显现。虽然短期来看运价便宜、且有利于缓解打车难的问题,但也存在着责任不清、无序竞争、信息泄露、难以监管等诸多问题。
为引导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的良性竞争及保护各方权益,有必要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和细则明确运营及监管模式。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思路,加快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发展,逐步构建符合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的新型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体系。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正确把握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出租汽车经营的两种方式,应当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在交通站场指定区域侯客,也可以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开展预约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档次和服务品质应明显高于巡游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和运价根据全市各地特点合理调控,运价逐步向指导价转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数量和运价市场调节,必要时政府可以进行管控。
    2、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经营权期限为8年,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建立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模式,具体办法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进一步健全利益分配制度,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劳资关系,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鼓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积极转型,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3、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作为承运人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做好车辆和人员的资质审查、经营管理、安全服务管理等职责,并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严防信息泄露。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活动,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一是完善服务设施,要求各地政府要加快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加气站、充换电站、环保达标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布局建设;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租汽车服务标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四是加强法制建设,实现行业监管的有法可依。
    四、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和有偿使用费有什么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已停止征收,经营权具体使用期限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将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公示等方式向各界人士、学者和广大市民、出租汽车经营者征求意见,通过风险评估和多方论证后提出使用期限,最后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我市网约车和驾驶员的准入标准是什么?
    按照道路运输结构性改革要求,结合全市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我市目前出租汽车车型现状,经过广泛征求经营者意见,借鉴全省各市网约车准入标准,我们提出三项标准:一是燃油车辆排量不少于1.8L或1.4T、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的标准;二是本市3年内车籍,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辽东湾现代名驭出租车排量为1.8L,税后价格为11.6万元,),鼓励经营者使用新能源车辆。三是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六、如何保障《方案》的有效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分级成立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综合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2、完善资金保障。为保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顺利进行,出租汽车发展所需配套基础设施、出租汽车动态监管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经费应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3、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全面细致做好政策解读。及时掌握舆论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处理造谣性、误导性、煽动性、行动性的负面信息。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4、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和正确对待,加大情报和信息搜集力度,加强矛盾排查和分析预判,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防止各种问题交织叠加。要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把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强化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的,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