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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7-05-25 浏览次数:330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辽政发〔2016〕87号) ,重点是围绕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推动我省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产业金融的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6〕34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盘锦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立足我市实际,着力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提高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量,推动全市金融服务均衡发展,围绕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共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提出了28项措施、62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主要说明文件出台的原则、路径、服务重点、工作目标等。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按照方案,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惠及特殊群体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届时金融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服务方式手段、工具产品更加适用于特殊群体,普惠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金融资源分布更加均衡,金融环境更加稳定。
普惠金融工作要按照“完善机制与加快发展并举、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行、机会平等与服务共享兼顾、协调发展与统筹推进同步、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重”等五项基本原则开展。
    (二)主要任务。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普惠金融工作将围绕5个方面50项任务进行。主要包括:
    1.调动各类机构的积极性,健全机构体系。主要要求发挥政策性机构的作用、发展小微企业专营机构、金融机构网点下沉、对接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等6个方面、8项任务。
    2.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与产品,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主要要求扎实做好“三农”金融服务、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改善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等3个方面、20项任务。
    3.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金融资源均衡分布。主要要求推进金融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金融设施建设和建立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等2个方面、3项任务。
    4.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金融稳定。主要要求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和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等3个方面、9项任务。
    5.优化环境,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主要要求积极发挥扶持政策的引领作用、利用和完善货币信贷政策、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和优化行政服务环境等4个方面、10项任务。
    (三)保障措施。为落实好以上工作措施,《方案》提出三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普惠金融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
    普惠金融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