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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盘委办发〔2016〕61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03 浏览次数:227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精神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即“两个推进”、“两个加强”,包括“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加强政务开放参与回应关切”、“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四个部分的具体工作任务。其中一部分是推进公开工作的创新性举措,另一部分是在过去已部署的基础上,又赋予新的内涵。各项任务都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牵头和责任单位,做到层层有任务,便于监督考核。

    一、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明确提出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公开的具体办法。

    (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实行合法性审查专用章制度,把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一并作为决策合法性审查的重要依据,各级法制部门审查合格后加盖合法性审查专用章,未加盖的不得进入集体讨论决定环节。

    (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推动执法部门在网上公开执法事项的职责权限、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要件。作出行政处罚的,要公开处罚决定书。

    二、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主要是以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推进2方面的工作。

    (一)要求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要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开展网上审批,建成省市县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并逐步将公共服务事项拿到网上办理。

    (二)要求集中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和具体办法。

    三、加强政务开放参与回应关切。重点围绕互动交流、政策解读和政府工作宣传,部署相关工作。

    (一)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工作媒体吹风会。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市政府宏观经济、社会服务部门要设立新闻发言人。

    (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领导信箱群众来信、《人民网》网民留言以及《民心网》群众投诉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

    (三)提出对于出台的涉及公众和企业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

    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主要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资源整合、与新闻媒体协调联动等部署相关工作。

    保障措施中,提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由分管政府办公室的领导分管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分值权重。

    2016年9月7日,市政府七届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建议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