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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此文件废止)盘政办发〔2018〕69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11-19
主 题 词:

(此文件废止)盘政办发〔2018〕69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次数:365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八届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现将《盘锦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6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条件,巩固多城联创工作成果,提升城乡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解决公厕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及农村户厕卫生条件差、粪便污染环境等问题为目标,实施厕所新改建及提升工程,加强厕所监督管理,不断丰富厕所功能、完善厕所布局、提升厕所标准,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增强如厕体验,全面改善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二)主要目标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举、卫生适用”的原则,以补建、改造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城镇公厕;全面改造农村户厕,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布局科学、服务优质、卫生环保、群众满意”的目标。

  (1)公厕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新建公厕301座,其中2018年新建公厕128座(城区公厕20座,乡镇公厕27座,旅游公厕81座);2019年新建公厕92座(城区公厕16座,乡镇公厕10座,旅游公厕66座);2020年新建公厕81座(城区公厕13座,乡镇公厕11座,旅游公厕57座)。

  (2)公厕改造。到2020年底,全市改造公厕183座,其中2018年改造公厕114座(城区公厕18座,乡镇公厕85座,旅游公厕11座);2019年改造公厕53座(城区公厕32座,乡镇公厕8座,旅游公厕13座);2020年改造公厕16座(乡镇公厕7座,旅游公厕9座)。

  (3)农村户厕改造。到2020年底,全市完成65027户农村户厕改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其中2018年完成21675户农村户厕改造;2019年完成21675户农村户厕改造;2020年完成21677户农村户厕改造。

  (4)内厕开放。到2020年底,全市完成285座社会厕所向公众开放,实现“应开尽开”的目标,其中2018年完成181座(城区70座,乡镇111座);2019年完成55座(城区47座,乡镇8座);2020年完成49座(城区43座,乡镇6座)。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科学规划布局

  1.坚持规划引导。开展城镇公厕现状调查,建立城镇公厕档案和台账。根据厕所革命工作目标,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技术规范标准,结合《盘锦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对现有公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优化提升公厕点位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公厕点位,使城乡公厕在布局上与人口(含流动人口)密度相匹配。公厕建设前期要做好周边公示和群众协调工作,充分考虑周边居民切身利益,合理设计。对条件允许的地点,统筹建设环卫驿站、垃圾转运站点等环卫设施。(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2.精心组织设计。公厕设计要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要求,设施设备配置要方便实用、节能节水,有利于卫生保洁。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4星级以上温泉旅游企业力争实现第三卫生间全覆盖。要注重设计细节,不得低水平建设或追求豪华。在不具备供水、排污、供暖条件的地方选用新设备、新工艺新建改建公厕,要符合节能、环保、生态等技术要求。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3.严格规划实施。坚持规划的刚性要求,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公厕规划,不得改变公厕建设用地属性,依法查处改变公厕用地属性、变更公厕点位或“规而不建、规后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环卫部门要依法参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及验收工作,确保规划得到有效落实。(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强化建设改造

  1.规范建设流程。制定独立占地公厕的基本建设流程,规范用地划拨、报规报建、竣工验收、产权办理、移交管理等程序。(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2.加快公厕建设。制定城乡公厕新建计划,细化年度建设任务,明确投资建设主体、建设选址、用地供给、开工建设及完工时限,倒排工期,全面推动公厕建设工程。(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加大公厕改造力度。加快升级改造城镇老旧公厕,特别是旱厕和设施老化的公厕。严禁随意拆除城市公厕,确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需要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原则严格审批,不得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要充分考虑改造期间市民如厕问题,同一片区公厕要分期分批改造;附近没有替代公厕的,要设置临时公厕,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改造预算;要做好替代公厕的引导和指示牌设置工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推进农村居民户厕改造。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农户主体、政府补助,因地制宜、科学改厕”的原则,采取“竣工验收、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对农户予以补助,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按照全国爱卫会2018年5月14日印发的《农村户厕建设规范》和《辽宁省农村改厕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土质粘稠、含水量大、冬季气候寒冷等特点,本着经济、适用、耐用的原则,建设农村无害化厕所。在已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乡镇(涉农街道),推广使用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厕所,提倡改厕入户。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延伸,可建设或购置不渗不漏化粪池直接与小型污水处理设备连接;在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乡镇(涉农街道),要按照有厕房(有盖、门窗、排气管、夏季防蚊蝇设施)、化粪池(不渗不漏)、粪便不裸露,便器口不用时要密闭的标准建设和改造户厕。

  对新建改建的户厕,各乡镇(涉农街道)要建档造册,留存备查。加强无害化卫生厕所的维护和管理,农村户厕维修和管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5.提升公厕品质。实施公厕新建改建,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公厕建设标准,规范厕位尺寸,合理设置管理间、工具间,统一规范设置各类公厕标志,方便市民识别和寻找。倡导采用节水节能新技术和新材料建设改造公厕,注重美化公厕内外环境。(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加强管理服务

  1.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公厕的运行监管,推进公厕日常管理专业化、服务标准化。合理配备公厕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公厕卫生保洁、维修维护、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加强公厕配套设施日常维护,保障用水用电等基本设施运行良好。强化公厕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管理技能。探索建立公厕评比机制,推动公厕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环卫服务企业要做好移动公厕储备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强化政策支持。对符合相关政策的公厕建设项目,依法划拨供地。对公厕用水、用电、用热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收取。对公厕建设项目的管网配套费按规定予以减免。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探索为降低公厕运行成本、保障公厕长期平稳运行应当予以的各项优惠政策。(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构建市场化运营机制。采取PPP模式,建立公厕建设管理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厕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鼓励旅游厕所引进专业化、集团化、连锁经营的厕所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探索“以商建厕”“以商管厕”等运营管护新模式。(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推动社会厕所开放。除涉密和安全保卫需要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区域按规定率先向公众免费开放内部厕所;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服务单位内部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研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将厕所向公众开放,多渠道增加公厕有效供给,促进存量资源充分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建设智慧公厕

  1.加强信息化服务。实施“互联网+公厕”计划,大力推广住建部“城市公厕云平台”的使用,实现公厕精准定位和信息实时反馈,提升市民找公厕、用公厕的快捷性和准确性。(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建设智能化监管平台。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公厕监管,引入自动化控制技术和自动化管理程序,实现自动开关门、照明、冲厕等功能。建立公厕智能化监管平台,加强公厕建设管理数据的分析与运用,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责任分工

  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是全市“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住建委:负责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城区公厕新建、改造及社会厕所向公众开放工作。

  市城乡一体化办:负责牵头组织全市乡镇(涉农街道)公厕新建、改造及社会厕所向公众开放工作。

  市旅发委: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旅游厕所新建、改造工作。

  市卫计委: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县区、经济区公厕规划编制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公厕建设用地保障、划拨手续和公厕产权办理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监督指导规范全市公厕标志、公厕引导指示牌设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以奖代补”政策制定及实施工作。

  市政府督考办:负责全市“厕所革命”监督检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城乡一体化办、旅发、卫计、规划、国土、财政、环保、质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具体负责厕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议事机构,对推进“厕所革命”工作进行精心谋划、科学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经济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紧紧围绕“厕所革命”重点任务,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建设用地供给、开工建设计划及完工时限,细化工作举措,于2018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政策支持。市级财政部门要制定“以奖代补”政策,对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予以资金支持。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厕所建设管理资金,要积极构建财政投入与市场投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拓宽投资渠道。景区等单位要从门票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厕所建设运营。建设独立厕所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土地中配套建设公厕的,可将公厕建设要求作为出让条件,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四)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加强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厕所革命”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病等知识宣传,提升公众对“厕所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城乡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借助“小厕所”实现“大民生”,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厕所革命’、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的考核,由市住建委会同市城乡一体化办、市旅发委、市卫计委等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开展考核工作,纳入市委实绩考核体系。市政府督考办牵头,会同以上部门对“厕所革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1.盘锦市城区“厕所革命”主要任务分解表

  2.盘锦市乡镇“厕所革命”主要任务分解表

  3.盘锦市旅游“厕所革命”主要任务分解表

  4.盘锦市农村“厕所革命”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盘锦市城区“厕所革命”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行政区域

新建公厕数量(座)

改造公厕数量(座)

内部厕所对外开放数量(座)

2018

2019

2020

合计

2018

2019

合计

2018

2019

2020

合计

1

盘山县

4

3

3

10

0

0

0

10

8

7

25

2

双台子区

6

4

2

12

7

15

22

20

15

14

49

3

兴隆台区

4

4

4

12

8

13

21

18

13

12

43

4

大洼区

3

5

4

12

3

4

7

8

8

7

23

5

辽东湾新区

0

0

0

0

0

0

0

3

3

3

9

6

辽河口生态

经济区

3

0

0

3

0

0

0

11

0

0

11

 

合  计

20

16

13

49

18

32

50

70

47

43

160


 

附件2

 

盘锦市乡镇“厕所革命”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地区名称

新建水厕数量(座)

改造水厕、旱厕数量(座)

内厕对外开放数量(座)

2018

2019

2020

合计

2018

2019

2020

合计

2018

2019

2020

合计

1

盘山县

3

0

0

3

45

0

0

45

50

3

3

56

2

双台子区

0

0

0

0

8

0

0

8

13

0

0

13

3

兴隆台区

1

0

0

1

0

0

0

0

22

0

0

22

4

大洼区

18

5

6

29

29

8

7

44

23

2

0

25

5

辽东湾新区

5

5

5

15

3

0

0

3

3

3

3

9

6

辽河口生态

经济区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27

10

11

48

85

8

7

100

111

8

6

125

 

 

附件3

 

盘锦市旅游“厕所革命”主要任务分解表

 

盘锦市

三年总量

三年

2018计划总量(座)

2018

2019计划总量(座)

2019

2020计划总量(座)

2020

新建(座)

改扩建(座)

新建(座)

改扩建(座)

新建(座)

改扩建(座)

新建(座)

改扩建(座)

盘山县

88

76

12

38

30

8

23

22

1

27

24

3

双台子区

32

24

8

8

8

 

12

8

4

12

8

4

兴隆台区

44

40

4

12

10

2

15

15

 

17

15

2

大洼区

14

14

 

8

8

 

6

6

 

 

 

 

辽东湾     新区

36

27

1

13

12

1

16

8

8

7

7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23

23

 

13

13

 

7

7

 

3

3

 

合  计

237

204

33

92

81

11

79

66

13

66

57

9

 

 

附件4

 

盘锦市农村“厕所革命”主要任务分解表

 

盘锦市

三年总量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盘山县

9693

3231

3231

3231

双台子区

4519

1506

1506

1507

兴隆台区

3618

1206

1206

1206

大洼区

44139

14713

14713

14713

辽东湾新区

826

275

275

276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2232

744

744

744

合  计

65027

21675

21675

2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