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4〕35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4-05-19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4〕35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原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有所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其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一、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
主 任:高 科 市长
副主任:刘志虹 副市长
委 员:张志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洪军 市发改委主任
王太水 市教育局局长
郭长印 市监察局局长
王 岩 市财政局局长
袁宏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之栋 市住建委主任
高佩亮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晓东 市水利局局长
徐洪峰 市服务业委主任
张 岩 市旅游局局长
杨旭光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徐 光 市安监局局长
刘志成 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副主任
王忠刚 市消防局局长
陈友昌 市港口与口岸局局长
沙 影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徐 杰 市地震局局长
吴东平 市规划局局长
刘洪涛 中油辽河油田公司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孙 雨 盘山县县长
陈林松 大洼县县长
冯 英 双台子区区长
陈宝库 兴隆台区区长
张志焕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主任
杨 昕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二、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高 科 市长
副主任:刘志虹 副市长
委 员:张志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洪军 市发改委主任
郭长印 市监察局局长
王 岩 市财政局局长
袁宏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之栋 市住建委主任
高佩亮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忠刚 市消防局局长
沙 影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吴东平 市规划局局长
刘洪涛 中油辽河油田公司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冯 英 双台子区区长
陈宝库 兴隆台区区长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吴东平(兼)。
三、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方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县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
(三)审议重大、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四)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五)审议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技术标准和规定;
(六)审议城市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七)审定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
(八)审议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案件的处置方案;
(九)履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