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2〕7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2-09-06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2〕7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查控工作的领导,确保查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协调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元松 副市长
副组长:袁胜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兆平 市卫生局局长
岳泽慧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史 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连清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亮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士库 市经信委副主任
宋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志明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王 贺 市法制办副主任
史广久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志刚 市质监局副局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岳泽慧同志兼任。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