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0〕64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0〕64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拟定的《盘锦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盘锦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辽宁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0〕28号)的文件精神和全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市的政府融资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清理规范,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妥善处置”的原则,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按时、合规、保质、高效地完成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市直机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1.对平台公司债务清理。各平台公司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清理,主要分为三类:(1)公益性建设项目且主要依靠政府性资金偿还的债务;(2)公益性项目且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3)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对于第一类项目已经开工在建且已取得融资贷款的要集中资金加强管理和建设,并积极筹集安排好后续建设资金和还款措施;对于未开工项目要实行严格控制,重新审定项目融资的可行性和合规性。此类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项目,各级政府部门及原贷款银行要重新进行审核,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项目,要按协议继续提供贷款;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各级政府要按文件规定尽快进行清理,妥善处置。
2.对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要严格按照以下三个原则进行规范:(1)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平台公司,今后不再承担融资任务,各级政府要明确还债责任,落实还款措施后,做出妥善处理;(2)承担公益性融资任务同时还承担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平台公司,要按要求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3)承担公益性项目且主要依靠自身稳定收入偿还债务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的平台公司,要按规定充实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
(二)组织和协调各金融机构依据文件要求对各类金融平台公司贷款项目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
(三)按照国务院文件和国家财政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抓好政策落实、统计报表信息、总结汇报分析、检查协调指导等工作。
三、组织保证
由于清理规范平台公司及其债务涉及到的部门多、范围广、政策性强,且时间紧、任务重、清理难度大,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有序地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盘锦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按照国务院、国家四部委、省政府的政策规定和市领导的要求组织全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债务的清理规范,督促和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协助处理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检查和验收清理政府融资平台及其债务处理结果,汇总和上报清理整顿工作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四、工作安排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 清理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学习阶段。11月初到11月10日。组织学习国务院和国家四部委、省政府文件的精神,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为高效有序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清理规范阶段。11月10日到11月20日。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级平台和各区县政府所属的平台,按照规定对平台公司各类债务进行自查和清理,填报有关报表,并形成清理整顿意见上报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验收规范阶段。11月20日到12月10日。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前一阶段的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研究和协调处理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在清理过程中有关的问题,对今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融资行为提出意见,并行成制度。组织人员对全市清理规范情况进行验收和全面总结,上报省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以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要立即开展工作,边清理边总结,认真开展债务清理工作,实事求是地上报各项统计信息,科学合理地纠正存在的问题,依法规范融资业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清理规范任务的县区政府要相应成立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确定具体工作时间进度。
(二)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此项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及债务管理的牵头部门,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填报各项统计信息,完善各项政策制度,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同时要按照省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稳健的债务管理机制。
(三)各金融机构要主动按照政策要求进行规范清理,积极帮助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融资分类管理,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规范融资管理工作。
(四)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与省、市各金融机构的协调与沟通工作,积极协助各平台公司及有关部门与原贷款银行对口衔接,按政策确定各类债务重组方案。
(五)审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对全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清理后仍不按规定进行融资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盘锦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盘锦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高科(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副市长)
成 员 老颜武(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岩(市财政局局长)、(市发改委主任)、孙雅娟(市金融办主任)、王贺广(市审计局局长)、张弢(人民银行盘锦中心支行行长)、白玉辉(银监局盘锦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王岩、副主任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