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0〕9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0〕9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盘锦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盘锦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7号),设立盘锦市旅游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取消的职责
按市政府《关于发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清理结果的通知》(盘政发〔2010〕6号)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年检事项办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行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拟订实施细则;指导各县、区旅游工作。
(二)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对旅游区域、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实行规划开发;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及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拟订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管理全市居民出境旅游及相关事务;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
(四)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推广活动;负责组织重大促销活动和重要旅游节会活动;负责国内、省内旅游项目区域合作及落实工作;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发港澳台旅游市场工作。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强化旅游行业人员培训工作,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组织行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工作。
(六)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建设职责。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字综合、政务公开、督查、政务公开、纪检监察、软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应急、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假日旅游的相关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负责全市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其它有关计划;旅游景区的评审工作、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指导和协调红色旅游工作;承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发展的调研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
负责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负责旅游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制定实施旅游住宿、旅行社、导游人员、车船等旅游设施的服务标准;旅行社的审批、旅游饭店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农业旅游工作。
(四)宣传与联络科
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合作与交流;负责旅游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政务宣传以及旅游行业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促销活动和重要旅游节会活动;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各级新闻媒体;负责旅游电子政务信息和网络建设工作,建立旅游信息数据库。
(五)旅游教育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考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旅游局编制15名(含工勤编制1名)。核定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