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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此文件已失效)盘政办发〔2010〕7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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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已失效)盘政办发〔2010〕7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14 浏览次数:22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盘锦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
 

              (2010—2012)
 

                   目录
 

    前言————3
 

    第一章  工程建设区基本情况————4
 

    第二章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8
 

    第三章  规划总体思路————11
 

    第四章  规划总体目标————13
 

    第五章  重点建设任务及标准————14
 

    第六章  工程进度————17
 

    第七章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18
 

    第八章  保障措施————20
 

    附表————23

        前言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大力培育森林资源,是林业建设的根本,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生态环境,有益当代、造福子孙的伟大事业。
 

    建市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正确方向,以科技兴林为先导,以工程造林为纽带,以培育森林资源为目的,不断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取得了盐碱地造林的巨大成功。特别是“十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发展,将其作为“生态立市”的根本,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以农田林网、绿色通道、村屯园区绿化等为主要载体,大力开展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市林地面积已达到26万亩,与2002年相比,整整翻了一番,林木绿化率达到6.9%,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3.7万立方米,全市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我市造林绿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他地区相比,仍属于缺林少绿地区,森林资源匮乏、林业发展落后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木绿化率不高;树种比较单一,现有的林木资源70%为杨树,景观单调,林分不稳;成熟林少,中幼林多,防护效能低;村屯绿化水平和档次都比较低,绿化和美化还没有实现同步发展。因此,全市生态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步伐,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资源,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营林条件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工程建设区基本情况
 

    一、建设范围
 

    工程建设区范围包括盘山县、大洼县、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是全省沿海经济带绿化工程的重要区域之一。
 

    二、自然地理情况
 

    我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地处北纬40°40′~41°27′,东经121°31′~122°28′之间,东界与鞍山市连接,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部和北部与锦州市接壤。
 

    地形地势。全市境内地势平坦、低洼,多水无山,地面高程一般在2~4米之间,最高为18.2米,最低0.4米。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以万分之一的坡降倾斜于辽东湾。东部从外辽河、大辽河右岸起,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倾斜,海拔高度3米~10米;中部地势低洼平坦,海拔高度在2.5米~4米之间;西南近海地带是沼泽地区,海拔高度在1.7米~3米之间。
 

    河流。境内河流纵横,沿海地区广布沼泽,因地势低洼泄流能力较差,在汛期常常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共有大、中、小河流21条,其中,大型河流4条:辽河、大辽河、绕阳河、大凌河;中小河流17条:锦盘河、沙子河、月牙河、南屁岗河、鸭子河、丰屯河、旧绕阳河、大羊河、外辽河、新开河、张家沟、东鸭子河、西鸭子河、潮沟、小柳河、太平河、一统河(外辽河与新开河是辽河与大辽河的连通河道)。
 

    气候。 我市地处北温带,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风大雨少,气候干燥;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晴朗,降温快;冬季寒冷,降雪少。年平均气温为8.4℃;全年最热月为7月,月平均气温22℃~24℃,最冷月为1月,月平均气温-9℃~-11℃。平均地面温度为10.4℃,最高值出现在7月,为27.9℃,最低值在1月份,为-10.2℃,年温差为38.1℃;土壤一般在11月上旬开始结冻,下旬封冻,最大冻土深度117厘米。全年平均降水量为623.2毫米,全年日照2768.5小时,无霜期172天。
 

    土壤。主要有水稻土、风沙土、草甸土、盐土和沼泽土,其中以水稻土面积最大,分布最广。水稻土,是我市主要耕种土壤,是在草甸土、盐土和沼泽土等土壤上种植水稻后,经长期水耕条件下形成的土壤。草甸土,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带,成土母质为冲积物、海积冲积物和冲洪积物,地下水位高,土壤潮湿,地面生长草甸植物;接近海岸线较近的大面积土地,因受海水的顶托作用,地下水矿化度高,脱盐困难,表土盐渍化形成盐化草甸土,在这一带发展林业有较大困难。盐土,一般为表土含盐量超过1.0%的土壤,主要分布在我市西部及西南沿海地带,因地势低洼坡降小,泄流缓慢,地下水位高,并受到海水潮汐作用,形成氯化物盐碱土;土壤生冷粘重,盐份含量高,重盐碱地段几乎寸草不生,造林不能成活,只有采取灌淡水洗碱、修建造林台田、客土等措施后,造林方能获得成功。风沙土,主要零星分布在我市东北部及西北部,即盘山县的高升镇、喜彬乡、大荒乡及石新镇一带。沼泽土,主要分布在我市西南部芦苇沼泽地区、河流沿岸低洼地带或平原的洼地,成土母质为河流沉积物。
 

    植被。根据《中国植被区划》,我市属华北植物区系。主要有草甸植被、耐盐植被、盐生植被和沼泽植被。草甸植被,主要建群种以禾本科植物为最多,有大画眉、小画眉、知风草、小獐毛、荩草、马唐等,其它尚有大蓟、紫菀、漏芦、飞蓬;木本植物有杨、柳、榆等。耐盐植被,沿海地区盐渍化草甸土生长的草本植物主要有毛芦苇、小獐毛、狗尾草、坡碱草、矶松等;木本植物有柽柳、杠柳、枸杞、家榆、刺槐、紫穗槐等。盐生植被,盐生植物与耐盐植物相邻,成带状分布,盐生植物生长于海岸一侧,耐盐植物生长于其内侧,盐生植物主要有碱蓬、碱蒿、盐瓜等,其它还有白刺枚、柽柳等。草本植物有沙砧苔草、射干、大戢、萎陵菜、猪毛菜、苦参和北沙参等。沼泽植被,沼泽地主要以芦苇为主,尚有蒲草、禾本科杂草等。芦苇在这里形成巨大的植物群落,为本区的重要资源。
 

    三、林业建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盘锦地区林业资源比较贫乏,除盘山县喜彬乡冯家坨子有40多年的林业史、棠树林子乡和古城子乡岗皮岭村有50多年的林业史外,其它乡镇村屯均无成林树木,只是在宅旁、沟边有一些零星树木,只限于杨、柳、榆等几个树种,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极低。建国后,从1950年开始实施人工造林,当年盘山县造林26.43公顷,1951年扩大到411.8公顷。1952年贯彻“县种县有、村种村有、房前屋后零星植树谁种谁有”的造林政策,掀起群众性的造林高潮,当年完成造林面积463公顷。1953年至1957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植树造林成为农村生产建设的主要产业之一,乡乡社社制定造林计划,实行个人、集体造林并举,造林面积迅速扩大,五年共造林4947公顷。1958年盘锦农垦局组织农工在高家农场、荣兴农场干渠和总干渠上植树造林,树种主要是杨、柳、榆、槐,成活率达80%,此后造林工作逐渐走上规范化道路。
 

    1984年建市后,全市各级政府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正确方向,以科技兴林为先导,以工程造林为纽带,以培育森林资源为目的,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盐碱地造林的巨大成功。特别是“十五”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林业发展作为“生态立市”的根本,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明显增加资金投入,加之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的启动,极大地推动了全市林业的大发展。2009年末,全市林地面积达到26万亩。农田林网和绿色通道网络基本形成;村屯绿化和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初见成效,现已完成200个村屯的综合整治工作;城区绿化标准和质量也有了新提高,盘锦确实绿起来了,也美起来了,全市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果。
 

    第二章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我市位于辽宁沿海经济带的中心地带,在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总体布局中,盘锦既是主轴城市,又是渤海翼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地位十分突出,是全省重要的对外窗口。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提高环境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对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尤为重要。
 

    (一)造林绿化是构筑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加快开放型经济建设的需要
 

    环境也是生产力,经济建设必须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做保障。开展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不但可以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还可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的品位和档次,树立城市的对外形象,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筑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满足开放型经济建设的需要。
 

    (二)造林绿化是拓展产业结构调整空间,加快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的需要
 

    林业建设是绿化的主体工作,既是农业高产稳产的生态屏障,也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发展,在改善生态环境、优化投资环境的同时,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副产品、种苗、木材加工以及生态旅游等相关产业,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造林绿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生态环境的改善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市以来,全市经济建设得到了迅猛发展,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人均收入连续多年排在全省前列,特别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势头良好。与此相比,农村不良的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极不协调,已成为制约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瓶颈。因此,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高质量地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农村环境整治步伐,已成为当前全市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造林绿化是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只有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林分质量,发挥森林生态效能,才能建立起一个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生态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一)全市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提供了强劲的支持
 

    强有力的经济支持是大面积开展盐碱地工程造林的必要保证。我市地处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重点区域,通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就,全市具有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同时,各级政府对生态建设高度重视,通过大投入,大造林,一定能够实现全市生态环境大改善的目标。 
 

    (二)沿海区域开发建设为造林绿化开辟了广阔空间
 

    当前,我市正抢抓国家实施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的重大机遇,全力推进盘锦沿海开发开放和全市加快发展。沿海区域开发、工业园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市造林绿化提供了广阔空间。这一区域的交通干道、城市出入口,工业园区以及周边村屯将成为全市绿化建设的重点,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工程,发展生态旅游业,进而建设起多功能、多效益、多层次的综合海防林体系,为整个盘锦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市民生态意识逐步增强,为建设生态文明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教文化进步,全体市民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将越来越高,对生态文明的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向往越来越强烈,这些都为全市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四)多年的实践经验与技术积累为造林绿化工程提供了技术保证
 

    多年来,全市林业工作者不断探索盐碱地造林的新技术与新方法,并取得显著成果。通过改树适地和改地适树,实现了良种良法造林;通过转换营林机制,实现了专业队伍合同承包造林,全市造林绿化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近几年,全市重点林业工程的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泥质海岸盐碱地造林不成活问题也得到了彻底解决,为今后的造林绿化工作提供了技术保证。
 

    第三章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这条主线,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潜力,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努力增加林木资源,强化湿地恢复与保护,构筑生态效益完整的海防林体系,逐步把盘锦建设成为集森林、湿地、海洋三大生态系统于一体,具有水乡特色的北方生态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依照造林绿化地域确定土方工程进度及质量,确定造林绿化工程的年度任务。土方工程先行,造林绿化跟进。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重盐碱地造林要采取改地适树和改树适地并举的措施进行工程施工,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苇则苇。河流两岸的绿化,要根据地段的实际情况和周围环境特点,采取多种绿化模式,科学配置绿化材料,充分展现盘锦水乡特色。
 

    三是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乡镇所在地及国省干道、高等级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屯绿化,要参照城市园林绿化标准,实施高标准的绿化美化,为农村整体绿化提供样板和示范。
 

    四是坚持科学营林、质量为先的原则。土方工程一定要在造林前完工,标准要高;主栽品种要以高大乔木为主,苗木规格要高,保证使用I级苗造林;要精心栽植、合理经营、科学管护,确保成活、成林。
 

    五是坚持投入多元化的原则。在建设资金投入上,以省、市投入为引导,县、区按比例配套,乡、村以投工投劳为主。同时,利用政策引导等措施,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通过多元投入,为绿化工程提供资金保证。
 

    三、总体思路
 

    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发林地资源,整体推进造林绿化,大幅增加绿色植被,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力争通过3—5年的不懈努力,建立起盘锦沿海经济带比较完备的生态环境体系。具体讲就是按照“线、点、面”的模式进行生态建设。线包括路线和水线绿化。路线是指辖区内所有等级公路,包括两条高速公路、一条高速铁路、一条国道、五条省道、七条县级公路、六十条乡道及若干条村村通和屯屯通道路两翼的绿化。其目标就是要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完善,最终形成密集的绿色通道网络体系。水线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水田灌溉的总干、干渠和支渠绿化,要对现有的残次不全的林带进行补植完善,对过熟林带实施有计划的科学更新改造,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增强防护效能,形成密集完整的农田防护林网络体系;另一方面是指境内大大小小的21条河流两岸绿化,通过科学的规划设计,分期分段的整治建设,不拘一格的绿化模式,最终形成诸多条河流两岸秀美的风光带,充分展现出水乡特色。点是指分布在纵横交错的绿色通道网络和农田防护林网络中间的若干个村屯(包括园区、校园等)绿化,要在现有绿化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提升建设标准,努力实现“远看是森林,近看是村屯,房在树中,人在花中”的建设目标。面就是指盘锦市的名片—湿地,要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我市珍贵的湿地资源;通过水利工程建设和人工植苇等措施,努力增加芦苇面积,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功能。集成上述“线、点、面”三方面生态建设的成果,全面构筑起盘锦市生态环境优美、生态功能完备的海防林体系,进而实现生态立市的目标。
 

    第四章规划总体目标
 

    按照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确定规划的总体目标为:利用3年时间,通过“找地”和“造地”等手段,全力挖掘林地潜力,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全市要力争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1万亩,植树1300万株,栽植草本花卉1000万株,成活率90%,保存率85%,管护率100%,完成森林抚育10万亩,林木绿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由现在的6.9%提高到10%左右。其中:农田林网和荒地造林完成4万亩;绿化村屯602个、工业园区83个、农业园区153个、校园71个、建农村绿化景点30个,实现绿化面积3万亩;完成境内所有等级的公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万亩;河流两岸造林绿化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扩充绿化空间,力争完成3万亩的造林绿化任务。到2012年,通过滨海公路绿化、沿线工业园区绿化和周边城镇、村屯、河流与荒地绿化等工程的有效实施,实现森林资源总量大幅增加,初步建立起一个资源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综合森林生态体系,为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把盘锦建设成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
 

    第五章重点建设任务及标准
 

    为保证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确定农田林网和荒地造林、绿色通道、村屯绿化、园区校园绿化、河流两岸造林绿化为建设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达到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乡村森林化,园区花园化,河流景观化的标准。
 

    一、农田林网和荒地造林
 

    农田林网建设要在农田基本建设的基础上,沿沟、渠、路、坝两侧营造林带,相互交织成网,改善农区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稳产、高产。对现有总干、干渠林网断档处进行一次全面的补植完善,同时,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实施坝坡绿化美化,最大限度增加绿色植被;要通过机制创新,政策引导、调整树种等措施,适度开展支渠林网建设,努力扩大林网密度和保护面积。荒地造林要充分利用坝头路边、水库坑塘周边、偏远地带的荒滩野地等开展拾遗补缺、见缝插绿,做到应栽尽栽,能绿皆绿。
 

    建设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以速生杨树为主,合理密植,林相整齐,冠高比要在2/3以上,追求防护效能最大化,全市农田林网保护面积要达到90%以上。
 

    二、绿色通道建设
 

    要在对现有县级公路以上绿色通道进行全面完善提高的基础上,结合公路建设规划,全面开展公路绿化,做到路修到哪儿,树就栽到哪儿。重点对滨海大道、营盘公路、中华路、兴于快速干线、外环路、红海滩旅游线、新港路和荣港路等多条重要公路干线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同时,全面启动乡级以下公路绿化,努力扩大绿化宽度,尽快建成绿化景观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绿化布局与人文景观相协调,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于一体的绿色廊道。
 

    建设标准:公路绿化的绿化率和管护率要达到100%。县级以上公路和高等级公路绿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通道绿化和景观美化两种模式,单侧平均绿化宽度要在10米以上,采取绿色通道建设模式的,公路两侧路肩必须大量配置多种花灌木和宿根草花。乡级公路单侧绿化宽度要在5米以上,路边配置多种草花。村村通及屯屯通公路绿化,依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以栽植不低于两行树为标准,大量配置草花。
 

    三、村屯绿化
 

    村屯绿化分重点绿化区域和一般绿化区域,重点区域包括国省干道和高等级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屯、城乡结合部、乡镇所在地和自然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屯等,其余部分为一般区域。要通过大力地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秃的不良生产和生活环境,建设村容整洁,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增加绿色覆盖,村屯绿化平均折合面积每个不低于50亩,植树5500株以上。
 

    建设标准: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所在地的绿化,要比照城区绿化标准,统一规划,精心设计,追求总体绿化效果。既要体现乔、灌、草的立体配置,又要展现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有机结合。通过绿化档次和品位的提升,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
 

    国省干道和高等级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屯绿化,要按照先整治,后绿化的要求,以高标准的环境整治带动高水平绿化美化。要适当调整村屯主街主路的绿化树种,提高高档品种的配置比例。体现出村村有特色,屯屯有景色。
 

    一般区域内的村屯绿化,要提前做好植树台田土方工程、排水沟、U型槽等造林准备工作,要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庭院街巷等空闲隙地,应栽尽栽、见缝植绿。栽植树种要以杨、柳、榆、槐等高大乔木为主,形成环宅林、环屯林,通过村村通和乡级公路绿色廊道连接,形成环村林、环乡林,最终形成县域绿色生态体系。
 

    四、园区和校园绿化
 

    园区绿化包括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绿化。工业园区的绿化要达到城区绿化水准,重在发挥生态功能与景观效能,展现园林风格。园区绿化要全部采用大苗进行,植树要达到3000株以上,要做到乔、灌、花、草有机配置,实现最佳绿化、美化效果。特别是辽滨沿海经济区等工业园区,是全省沿海经济带绿化美化工程的重要区域,是全市园区绿化的重中之重,要全力打造成精品工程和示范工程。农业园区绿化要参照重点村屯绿化标准实施,植树1500株以上,绿化模式可多样化,绿化树种要以花灌木和果树为主,展现出棚内是蔬菜,棚外有花果的现代设施农业景象。
 

    校园绿化视校园规模而定,大型重点高中和初中学校的绿化要体现出景观化效果,努力打造花园式校园;一般中小学校园绿化,重点抓好教学楼前后和操场四周绿化。
 

    五、河流两岸造林绿化
 

    河流两岸造林绿化工程主要是指对辽河进行生态工程整治,使辽河及其两岸成为水清、草绿、林茂的绿色生态通道。同时,要在其它一些河流的堤坡和在适宜地段人工修造的台田上开展造林绿化。该区域内的绿化要体现科学的规划设计,分期分段的整治建设,不拘一格的绿化模式。
 

    建设标准:河流造林绿化要本着不拘一格的原则,体现多树种配置,还可视不同地段水位情况,配置芦苇、蒲草、荷花等水生植物,修造人工岛等人文景观,建设河流两岸秀美的风光带,充分展现出水乡特色。
 

    第六章工程进度
 

    2010年:计划完成造林绿化面积6万亩,其中完成村屯绿化300个;园区绿化236个,校园绿化71个,折合绿化面积1.5万亩;绿色通道360公里,造林0.5万亩;河流两岸造林绿化2万亩;荒地及农田林网建设2万亩。
 

    2011年:计划完成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其中完成村屯绿化302个,折合绿化面积1.5万亩;绿色通道398公里,造林0.5万亩;河流两岸造林绿化1万亩;农田林网和荒地造林2万亩。
 

    2012年:对前两年的新植林进行全面补植补栽、完善提高,清理造林绿化死角,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使境内的各类宜林地得到全面绿化、美化。
 

    第七章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据测算,本规划共需建设资金2.097亿元(不含各县区负责的土方工程投入)。其中2010年1.145亿元,2011年0.852亿元,2012年0.1亿元。各工程的投资概算为:
 

    1.村屯绿化工程。完成村屯绿化602个,苗木费平均每个村屯投资10万元,总投资为0.602亿元。
 

    2.园区、校园绿化工程。完成园区绿化236个,其中工业园区83个,农业园区153个;完成校园绿化71个。园区绿化原则上由企业自行实施,对绿化规模较大、标准高的企业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工业园区每个平均补助10万元,农业园区每个平均补助5万元,需资金0.1595亿元;校园绿化平均每个按5万元投入,需资金0.0355亿元,共计资金0.1950亿元。
 

    3.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根据近几年我市绿色通道建设的成功做法,对高等级公路两翼的绿化仍采取招标或合同承包的形式进行。由于在建各条公路两侧绿化的土方工程,绿化的宽度、模式等暂时还不能确定,未来三年新建和改造的公路尚不明确,乡级以下公路拓展绿化空间所需土方量事先也难以估算,现无法对绿色通道工程进行有效的投资概算,待土方工程达到标准,绿化模式确定后,将逐条路进行评估测算,暂按0.5亿元预估算。其中高等级公路绿化0.37亿元,乡级以下公路绿化0.13亿元。
 

    4.河流两岸造林绿化工程。视不同地段确定不同树种及规格,堤坡以栽植灌木为主,按平均每亩投入1000元进行计算,需资金0.3亿元。
 

    5.农田林网和荒地造林工程。完成造林面积4万亩,按每亩平均投入1000元计算,需资金0.4亿元。
 

    6.补植补栽。2012年对上述工程补植补栽,预计需投入资金0.1亿元。
 

    二、资金筹措
 

    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本着分级负责、多元投入的原则,参照近几年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办法,该项工程仍采取省、市负责全部绿化苗木和重点地段绿化费用;县、区负责台田土方工程费用;乡村组织投工投劳,完成好栽植管护任务。资金筹措初步计划是:争取省工程苗木补助0.2亿元,市财政投入苗木及重点工程绿化资金1.897亿元,各县、区投入台田土方工程费1亿元,乡村通过投工投劳完成好栽植管护任务。同时,农田林网和荒地造林可通过政策扶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园区绿化资金原则上由企业自行解决。
 

    第八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我市造林绿化地段多为沿线泥质海岸重盐碱土质,施工难度极大。为确保工程的成功实施,必须强化政府行为,发挥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一是各级政府要分级成立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是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二是各级农委、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利、城建、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全力参与配合,形成工程建设合力。交通部门组织实施好所属公路路肩的绿化、美化;公路沿线乡镇政府要按照盘政发〔2006〕38号文件规定,尽快形成公路两翼植树台田,为绿化创造条件;水利部门要组织实施好辽河流域盘锦段河道生态工程建设;教育部门组织协调好校园绿化工作;林业部门要制定好总体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和检查验收。三是要充分利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自觉参与到绿化家园的活动中,形成全民植绿、爱护、护绿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设计,科学施工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和技术优势,坚持突出重点,提高标准,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工程建设精心设计,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小班、村屯。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以质为先”的要求,紧紧抓住工程、苗木、栽植、管理等每一个环节,科学施工,严格管理。各级政府督察、林业、财政等部门要联合成立督导检查组,将质量监察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三、完善机制,专业造林
 

    继续推广成功经验,对绿色通道等重点工程,由县区采取合同承包、招投标等多种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专业队伍造林。工程建设资金由施工方垫付,待工程竣工经过验收达到标准后,再兑现工程款,已确保造林绿化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四、依法治林,搞好“三防”
 

    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乱砍滥伐是森林的三大灾害,也是实现造林绿化规划的重大威胁。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害和防止乱砍滥伐的三个管理体系,使森林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栽得好,管得住。
 

    五、广开渠道,加大投入
 

    本规划标准高,任务重,投资大。各级政府要把造林绿化工程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采取其它切实可行的措施,广筹绿化资金,增加对工程建设的投入。对农田林网和荒地造林,在政策上采取扶持措施,可本着“谁栽树,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有效吸收社会资金。对工程资金要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不准挤占或挪用,以保证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
 

    附表:1.盘锦市2010-2012年造林绿化规划汇总表(略)
 

          2.盘锦市2010-2012年村屯绿化规划表(略)
 

          3.盘锦市2010-2012年园区、校园绿化规划表(略)
 

          4.盘锦市2010-2012年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表(略)
 

          5.盘锦市2010-2012年河流两岸造林绿化规划表(略)
 

          6.盘锦市2010-2012年农田林网及宜林荒地造林规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