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09〕84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2009—2010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9-12-02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09〕84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2009—2010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锦市2009—2010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九日
盘锦市2009—2010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质量,确保全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有效开展,根据省“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全省城镇竞赛活动的意见》(辽绿发〔200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建筑业为重点,以建设和谐盘锦为目标,以创新管理机制为保障,以加强考核评比为手段,着力提升产业地位,优化城乡发展格局,改善城乡环境,搞好民生保障,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竞赛内容
(一)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扩大房地产开发投资,促进房地产销售额持续增长,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充分发挥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建设城市、改善民生的三大作用,努力推进住宅地产、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三箭齐发,推动市区、郊区、县城三个空间齐头并进。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住房消费,继续实施政府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以改造城中村、危旧房和加快新城建设为切入点,全面启动城郊结合部和县城房地产市场。创造良好的房地产开发外部环境,建立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金融机构定期沟通机制,加大房地产信贷投放力度。改革行政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认真排查化解拆迁安置矛盾纠纷。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大幅度增加城镇建成区绿地面积,综合整治城镇区域的河、湖及新开发建设人工河(湖),打造地域特色的城镇绿化品牌和水系风景线。加快推进城市高速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路灯、停车场和公共场所无障碍等市政设施建设,提高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和市政设施完好率。加快城市照明系统的改造和升级,推广使用绿色照明灯具。推进供水管网和供热管网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和供热普及率。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降低城市管网漏失率。加强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制度,推广节水型器具,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抓好冬季供暖,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供热体制改革,抓好储煤、收费和设备“三修”,抓好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供暖保障。
(三)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扩大廉租房保障户数、租赁补贴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户数,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通过旧城改造、棚改中解决的保障对象、租住公有住房中廉租住房的租金核减、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配建等多种渠道来加大保障力度,尽快实现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简化贷款手续,适当提高个贷额度,放宽个贷年龄限制。加快建设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网络和住房公积金监控网络,提高监管水平。
(四)加快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建筑市场准入,严格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坚决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冬期施工,出台冬期施工鼓励政策,提高建设和施工单位的积极性。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政策规定,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建立和完善防止拖欠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建筑业统计工作在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和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
(五)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尽快实现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进而形成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县城战略规划、专项规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等构成的完整的规划体系。编制和完善县城规划,推动县城发展壮大,使农民在逐步发展起来的现代化县城中完成向城市文明过渡。加快编制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城镇绿地系统和城镇水系等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抓好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对重大规划问题的研究论证、区域规划的协调实施和指导监督等工作。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快城市规划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加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力度,强化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及违反规划擅自开发建设等行为。
(六)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落实村庄规划编制指标,抓好县城居民点布局规划试点工作,与县城规划和镇乡村规划有机衔接,加强村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确定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方式,保证村镇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加大村镇规划执法检查力度,控制乱批乱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行为。开展村镇建筑节能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村庄整治,按照“六项整治、八项建设”的要求,扩大村庄整治覆盖范围。抓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以县城、中心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村镇为重点,对乱堆、乱挖、乱占、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加快县城和中心镇河道整治和道路、水系建设步伐,抓好植树绿化,建设公共绿地和专用绿地,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逐步解决镇区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垃圾排放难等问题,加强农村地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规划,新建农居必须要有无害卫生厕所设计,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进程,通过农民健康教育改变农村不良卫生习惯,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七)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规模化应用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地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太阳能应用技术,并抓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设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节能监督管理,强化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验收等重要环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改造,建设节能监管体系,抓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逐步建立用能管理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保持100%,施工阶段保持在96%以上。
(八)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和实施建筑市场管理与施工现场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加强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建筑业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进一步推进各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特别是要强化县(区)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深入开展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严肃处理事故各方责任主体。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各种设备运营许可证和操作人员上岗证的动态监管。加强城市燃气、桥梁、公共交通、供排水和公园的安全管理力度和居民饮用水、居民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九)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减排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推进污染减排项目按期实施,保证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达标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城市空气与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加强对建筑、拆迁、市政施工、道路和运输扬尘控制以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管理。实行拆小并大,取缔市区内4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和露天烧烤,县城建成区逐步取缔1吨以下燃煤锅炉。积极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实施垃圾收费制度。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和脱氮除磷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妥善做好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全面实施城市排水许可证制度。加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提高运营水平,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指标达标排放。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的小型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中水回用工作。
(十)大力实施畅通工程。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市区活动,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优化完善城市路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换乘便捷的综合交通枢纽,探索建设城市快速公交系统,提高居民出行对公交的选乘率。主干道上的公共交通站点实现港湾化,出租车逐步实现定点停靠。逐步取缔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优化城市交通秩序。
(十一)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加大公共厕所、农民无害化卫生厕所、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村庄和镇区要合理设置密闭化垃圾收集装置。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的治理和管理,强化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特别是铁路、公路、坑塘周围地区的垃圾管理,保证省政府制定的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得以长效落实。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和分类定点收集,城市主干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县城、示范镇以及城乡结合部地区村屯的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工作纳入专业队伍或实行专人管理,彻底根治垃圾围城现象和各类卫生死角。做好街巷路、“摸黑路”、庭院路的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小街小巷、居住小区、场馆周边和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加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商业街、公园及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整治。清理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流动书摊、乱停乱放等现象。清理乱贴乱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字号。加大各市、县、镇“三线”(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流沿线)及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入口的综合整治和管理力度。探索城市数字管理等科学管理城市新思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发动广大群众开展杀灭“四害”、讲卫生、防止疾病等活动。做好各种传染病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社会性重大疫情和各种疾病的发生、流行进行有效控制。
(十二)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处理城镇建设中引发的信访问题。落实惠民政策,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真正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注重源头治理,形成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产生的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理。对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进行专项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秩序环境。
(十三)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工作。认真执行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建设项目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健全建设项目管理体系,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搞好建设信息工作现代化建设、提高建设项目信息工作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成立盘锦市2009—2010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宣传发动,成立专门机构,落实具体人员,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确保按期完成竞赛任务并达到标准要求。
2.明确责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各单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紧紧围绕竞赛目标任务,从大局出发,相互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措施,形成强大的竞赛工作合力,真正做到“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任务谁完成,谁出问题谁负责”,切实有效开展好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
3.辽河油田矿区的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
附件:盘锦市2009-2010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考评表(略)
盘锦市2009—2010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陈斯来(副市长)、李志杰(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副总经理、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主任)
副组长 柏荣久(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济湖(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副总工程师、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常务副主任)、盖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组 员 朱中国(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王兴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沈国刚(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罗庆生(市财政局副局长)、索乐民(市人事局副局长)、宫锡强(市公安局副局长)、于耀忠(市城建局副局长)、原所才(市交通局副局长)、梁德文(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立远(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文森(市房产局副局长)、侯连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海平(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皑岩(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卫会副主任)、王晓东(市水利局副局长)、房柏峰(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宝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玉伟(盘锦火车站站长)、孙喜庆(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处处长)、于德顺(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城建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丁贺庆(盘山县副县长)、孙洪军(大洼县常务副县长)、李之栋(双台子区副区长)、李佰成(兴隆台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盖林(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