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09〕1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9-05-12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09〕1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市政府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9年市政府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安排意见
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全面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增强各部门招商引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府各部门下达具体招商任务,并在年底进行统一考核。现就有关事宜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确定专职招商人员
2009年,在市直60个部门中抽调逾200名人员,集中精力,按照确定的分工和任务全力抓好招商工作(各部门招商工作按县区及产业划分,见附件1)。
二、明确招商任务
2009年,各部门招商引资要实现当年开工项目31项,签约并注册项目53项,洽谈项目137项,当年引进域外资金30亿元。
2009年,外经贸局、建委引进外资各1亿美元。
招商考核一类部门31个,当年开工项目31项,签约并注册项目31项,洽谈项目93项,引进域外资金25.6亿元;二类部门22个,当年签约并注册项目22项,洽谈项目44项,引进域外资金4.4亿元(具体考核分类及指标分解见附件2)。
三、做好协调和考核工作
市经委作为全市域外招商牵头责任部门,要组织协调好域外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并做好调度和总结工作,确保完成引进200亿元招商引资指标;人事部门要会同经委对各部门每月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监察部门要对各部门上报的招商引资考核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