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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09〕1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5-12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09〕1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12 浏览次数:53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盘锦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宜居城市,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加大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整治力度”的总体工作任务,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宗旨,以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带动主街主路,辐射次街次路的整治,采取“逐年推进,分步实施”的办法,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综合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小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监察专项治理、规范商家牌匾、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架空线路整治、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和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七项工作。

    (一)开展小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工作目标:利用4个月时间全部完成建成区范围内小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实现“三净十无”。
工作任务:

    在2008年小街小巷整治的基础上,从2009年3月1日起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小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包括2009年城建计划中明确的19个弃管小区、25万平方米楼间区域、新改建135条小街小巷、油田矿区和经济开发区。

    3月份完成兴隆台区北起石油大街,南至文汇路,东起泰山路,西至辽河南路;双台子区北起双绕河,南至湖滨路,东起辽河路,西至延湖路;辽河油田北起公园街,南至石油大街,东起芳草路,西至双兴路;经济开发区北起科技大街,南至公园路,东起泰山路,西至辽河路。

    4月份完成兴隆台区北起隆盛街,南至聚财街,东起建业路,西至兴工路;双台子区北起双绕河,南至湖滨路,东起延湖路,西至西外环;辽河油田北起石油大街,南至文汇路,东起芳草路,西至双兴路;经济开发区北起科技大街,南至工业大街,东起六零河,西至双兴路。

    5月份完成兴隆台区北起兴隆大街,南至王家荒排水干渠,东起双兴路,西至泰山路;双台子区北起城北街,南至双台子河,东起铁路沿线,西至辽河路;辽河油田北起兴油大街,南至市府大街,东起泰山路,西至辽河南路;经济开发区北起工业大街,南至公园街,东起六零河,西至双兴路。

    6月份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的工作要求,将整治完毕的风华、永安、繁荣等41个小区和360条小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管理权移交给各区政府。
计划拆除棚亭1500处,5.8万平方米;台阶0.8万延长米;围栏 1300处,9.6万延长米;店牌900块;清理菜地3200处,18.7万平方米。

    (二)开展规划监察专项治理活动

    工作目标:严格控制增量违建,拆除建成区全部存量违章建筑(不含城中村、平房区和动迁区域)。

    工作任务:

    1强化规划监察刚性执法。严肃查处各种施工抢建等违法行为,对新建、在建工程两证等有关资料登记备案,确保现场介入率、跟踪率、建档率均达到100%。加大对增量违章民建的巡查力度,有效杜绝增量违章建筑出现。

    23月至12月重点完成五项拆除存量违章建筑工作。

    一是对占压油田烃85管线等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计划拆除17处,3000平方米。2月份拆除烃85管线违章建筑;3月份拆除占压D720、D820管道违章建筑。

    二是拆除全市小街小巷范围内的存量违章建筑。计划拆除1500处,8.7万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4.5万立方米。

    三是完成政府确定的动迁区域强拆工作任务。

    四是对建成区17条主街主路,48条次街次路(不含城中村、平房区和动迁区域)范围内占压道路红线、侵占绿化用地、挤占消防通道的存量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计划拆除670处,4万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1.2万立方米。

    五是对鹤乡、西水湾、辽化、九化等113个小区内的2130处,11万平方米的存量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清运建筑垃圾3万立方米。

    以上合计拆除存量违章建筑4317处,24万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8.7万立方米。

    (三)开展规范商家牌匾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规范整治,使商家牌匾达到上下整齐、左右相接、厚薄一致、统一亮化的标准。

    总体工作任务:利用三年时间完成规范商家牌匾专项整治工作,2009年对兴隆大街、红旗大街等17条主街主路整治;2010年对东风街、松江路等24条次街次路整治;2011年对兴油街、育红路、长征街等24条次街次路整治。

    2009年工作任务:

    1严格控制增量商家牌匾设置。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亮化、统一备案”的原则,加强对新增商家牌匾的备案管理。重点对润成苑、现代城、晟华苑等新竣工小区商业网点的牌匾设置加大监管力度。

    2逐步对存量商家牌匾进行规范。2009年3月至9月对17条主街主路两侧商家牌匾进行规范。3月完成兴隆大街、迎宾路、渤海路;4月完成惠宾大街、红旗大街、工业大街;5月完成中兴路步行街、 香稻路;6月完成石油大街、林丰路、胜利街;7月完成市府大街、双兴路;8月完成辽河路、新工街;9月完成泰山路、 利民路。 

    (四)拆除违规户外广告

    工作目标:利用两年时间拆除建成区依附楼体户外广告;利用三年时间拆除规划区136根柱式广告。

    总体工作任务:一是2009年完成红旗大街、市府大街、林丰路、工业大街等17条主街主路依附楼体户外广告拆除工作;2010年完成建成区所有次街次路依附楼体户外广告拆除工作。二是2009年拆除双台子河桥和盘锦大桥两侧的柱式广告33根;2010年拆除两区柱式广告45根;2011年拆除两区柱式广告58根。

    2009年工作任务:

    1拆除17条主街主路依附楼体的户外广告,总面积7.5万平方米。4月份完成兴隆大街、红旗大街、迎宾路;5月份完成惠宾大街、辽河路、林丰路;6月份完成石油大街、双兴路、工业大街;7月份完成市府大街、中兴路步行街、胜利街;8月份完成泰山路、渤海路;9月份完成新工街、香稻路、延湖路。督促兴隆大厦和新玛特商场设置楼体LED全彩显示屏。

    2拆除33根柱式广告。9月完成双台子河桥两侧柱式广告拆除工作;10月份完成盘锦大桥两侧柱式广告拆除工作。

    (五)开展架空线路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具备条件的路段架空线路全部入地,不具备条件的集中归并,统一悬挂。

    总体工作任务: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建成区架空线路整治工作任务。2009年完成惠宾大街西段、林丰北路、泰山路等9条街路整治任务;2010年完成红旗大街、市府大街、兴隆大街等11条街路架空线路续建工作;2011年完成松江路、松林路等11条街路续建工作。

    2009年工作任务:

    4月至11月督促产权单位落实9条街路架空线路入地工作。4月份完成市府大街西段北侧;5月份完成石油大街西段;6月份完成兴油大街西段;7月份完成惠宾大街西段;8月份完成林丰北路;9月份完成双兴北路;10月份完成泰山路;11月份完成鹤翔路、双兴南路。

    (六)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市容市貌根本性好转,城市环境实现质的飞跃。

    总体工作任务:一是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主街主路破损墙体立面改造工作。2009—2010年对兴隆台区和油田矿区主街主路破损墙体立面进行改造;2011年对双台子区主街主路破损墙体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建成区156个候车亭、57个报刊亭进行改造,采取商家投入、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进行。2009年以兴隆台区5条街路为示范进行改造;2010年按照5条示范街路的标准,对兴隆台区剩余街路进行改造;2011年对双台子区进行改造。

    2009年工作任务:

    1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季节性商品市场进行规范整治。

    2清理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重点规范泰山路八里市场、乔家市场、城北街露天市场。3月份取缔兴隆大街西出口、东风街东出口附近的河蟹市场。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管理红旗电影院、辽河电影院、九化、三辰岗等主干道附近的劳务市场。协调规划部门选址,建议各区政府建设封闭式劳务市场。

    4加强对水木清华、恒泰、泰山馨苑等26个在建和待建工地出入口管理,严格查处施工车辆、建材运输车辆污染城市路面等违法行为。

    5督促协调产权单位对兴隆台区和油田矿区主街主路破损残旧、影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墙体进行改造。重点完成石油大街农行、兴隆大街证券公司、双兴路人寿保险公司、辽河油田燃气事业部等墙体立面改造。计划改造3万平方米。

    6对育红小学、县水利局、县二高等单位庭院、居民生活小区的实体围墙全部拆除。计划拆除17处,3000延长米。使单位庭院、居民生活小区绿化与城市公共绿化相互融合,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7对石油大街、市府大街、惠宾大街、辽河南路、双兴南路5条街路36个候车亭、21个报刊亭进行改造。

    (七)开展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

    工作目标:力争在2009—2010赛季获得省优胜市称号。

    2009年工作任务:

    依据省“绿叶杯”竞赛方案,制定我市方案。积极组织、协调各参赛单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4月份召开我市2009—2010赛季城镇“绿叶杯” 竞赛工作动员会;5月至8月份督促各参赛单位落实竞赛工作任务,期间召开协调会讲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9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日常工作中从长效管理方面下功夫,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时间安排

    全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准备阶段(2008年12月中旬至2009年2月下旬)。按照工作内容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确保数据准确详实。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3月初至2009年11月下旬)。根据各时期和各项工作不同特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关注热点,全面组织实施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七项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2月初至2009年12月下旬)。巩固成果,实施长效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1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盘锦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

    2整治过程中信访接待、解释息访、低保人员安置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为做好稳定工作,属地政府要指派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处理工作,杜绝越级上访。油田矿区的信访工作由辽河油田公司负责。

    3市综合执法局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全力给予配合和支持,不得推诿搪塞。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的保障力度,对暴力抗法、无视法令和政令的,依法从严处理。

    4整治完毕的区域,相关部门要把后续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跟进,杜绝反弹现象出现。两区政府要做好41个小区和360条小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管理工作;规划部门要尽快落实劳务市场选址工作,属地政府负责建设。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设定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5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提升市民城市意识为主导,对违章行为及现象坚决予以曝光。拓宽监督举报渠道,继续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6市政府督察室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对行动迟缓,影响工作进程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情况。监察部门对徇私舞弊,阻挠执法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处。

    7辽河油田矿区和经济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的任务要求,制定本辖区内的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附件:1盘锦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2009年盘锦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明细表.doc

        盘锦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市长)

    副组长 李素芳(市委副书记)、陈斯来(副市长)、李志杰(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孙波(市政府秘书长)、郭康生(市委副秘书长)、柏荣久(市政府副秘书长)、朱中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郭树林(市监察局局长)、盖林(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孙国林(市建委主任)、于福先(市城建局局长)、李体昌(市房产局局长)、赵佐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付连营(市工商局局长)、张贺堂(市交通局局长)、张守君(市法制办主任)、吴彧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岩(市财政局副局长)、王继章(市公安局副局长)、房柏峰(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张志焕(市建委副主任、市规划办主任)、冯晓天(盘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于德顺(辽河油田城管支队支队长)、刘世杰(兴隆台区区长)、王正准(双台子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盖林(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