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08〕77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依法妥善处置奶粉事件患儿赔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9-02-16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08〕77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依法妥善处置奶粉事件患儿赔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要求,为做好我市奶粉事件处置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依法妥善处置奶粉事件患儿赔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李淑云(副市长)
副组长 岳泽慧(市政府副秘书长)、孙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吴彧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蔡本权(市经委副主任)、宫锡强(市公安局副局长)、佟玉勇(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丽萍(市民政局副局长)、张锐(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刚(市卫生局副局长)、梁德文(市工商局副局长)、王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素春(市信访局副处级信访接待员)、石羽(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晓秋(盘山县副县长)、王冬梅(大洼县副县长)、于丽华(兴隆台区副区长)、苑秀娟(双台子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朱杰(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