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15〕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督查推动各部门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5-02-11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15〕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督查推动各部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5年市政府督查推动各部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
2015年市政府督查推动各部门工作要点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开启盘锦未来发展新航程的开局之年。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市要紧紧抓住东北振兴重大历史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奋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一是全面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战略决策,积极培育新的竞争优势。二是全面提高开放水平,以开放牵引转型发展。三是开创辽东湾新区建设新局面,努力实现新区发展的新跨越。四是全面深化各项改革,释放创新发展的新动能。五是强力推进招商选资和项目建设,以优质增量推动转型升级。六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七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创建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八是大力发展小微企业,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九是以宜居乡村建设为牵动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十是加强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设法治政府。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各部门要在切实抓好全面工作的同时,着力推进落实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市发改委(含市产业项目规划办)(10项)
1.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委政研室,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年底前完成《纲要》编制工作。
2.抓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政策的落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最大限度地做好政策争取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周调度、周通报、月例会”制度,确保126项重点工作任务在上半年全面启动,力争年底前使更多的政策惠及我市。
3.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有针对性地包装上报项目150个;积极加强对上沟通协调,确保2015年资金争取额度排在全省前列。
4.做好重大项目落地的协调推进工作。重点是协调推进兵器集团辽宁华锦石化改扩建项目及30万吨原油码头配套工程核准工作,力争上半年实现突破性进展,确保早日开工建设。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审批权限的承接和下放工作。2015年底实现我市网上并联审批平台与省审批平台的联网对接工作。
6.做好债券发行工作。积极对上争取,做好债券发行相关工作。1月底前完成双台子区、盘山县城投债券的发行工作和大洼县(二期)城投债券的申报工作。
7.强化全市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加强宏观经济对全市经济发展影响的分析判断,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及时提供客观准确的参考依据。每月25日定期召开运行分析会。
8.强化项目分类推进机制。加强项目分类调度,1月底完成2015年重大项目分类,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建立在建项目定期分析例会制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项目运行分析评估会,及时评估分析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9.建立完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强化项目实时跟踪和预警功能,自2015年开始试运行,力争在3月份实现项目管理规范运行。
10.切实做好重点项目推进绩效考评工作。确保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客观、公正,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
二、市经信委(4项)
1.狠抓存量企业运行。加强以企业为中心的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现有企业满负荷生产,新投产企业达产达效。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力争实现9%。
2.促进小微企业加速发展。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加大创业政策、创业典型等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创业辅导,形成尊重创造、支持创新、投身创业的浓厚氛围。
3.继续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力度。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重点地区,组织好各类招商活动,坚定不移抓好“市长洽谈日”活动。加强招商项目考核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分层推进责任制落实。确保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51个。
4.全力提升工业自动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存量企业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3月末完成计划制定工作。
三、市教育局(4项)
1.建立完善新区教育体系。加快推进辽东湾实验高中宿舍楼、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等项目建设,2015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加快盘锦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建设,2015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
2.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均等化发展。促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要统筹城乡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3.着力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将富盈集团、华发集团等一批民办学校全部纳入教育资源体系,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5年上半年研究制定方案,2015年底完成工作任务。
4.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创新力度,加快研究建立符合盘锦实际的教育体制机制和办学模式,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市科技局(2项)
1.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以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兴隆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全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载体,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制定全市《关于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以上,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2个以上,逐步建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体系。加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引进力度,借鉴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政策模式,承接高新技术产业转移,积极引进一批优质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2.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推动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支持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研究院或研发基地,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同时,充分发挥3个已建成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优势,促进产业集群创新。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重点培育3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全面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动力,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五、市民委(2项)
1.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止民族纠纷、宗教矛盾,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
2.认真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表彰大会筹备工作。研究制定会议筹备方案,扎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会议3月份顺利圆满召开。
六、市公安局(含市消防支队)(5项)
1.完善全民反恐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防群治、群策群力,打一场反恐的人民战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整合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在全市筹建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大平台,逐步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2.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黑恶势力、贩毒吸毒、电信诈骗、“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金融、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整顿黑出租车市场,杜绝发生恶性治安案件。
3.加强社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以重点单位、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交通、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4.加强消防管理服务。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5.加大公安队伍建设力度。以“执法素质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坚持高强度投入、高标准配备,继续打牢公安基础建设根基。以建设全国示范性交警队伍为目标,打造盘锦公安品牌。
七、市民政局(4项)
1.加大低保人员救助力度,加强低保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继续提高我市居民低保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7%,县域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
2.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提升社会化养老保障服务水平。
3.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为形成辽河油田、盘锦港双核支撑,母城、新区双城发展新格局提供保障。
4.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夺取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八、市司法局(4项)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推进城乡“百姓学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终期总结和考核验收及成果展示工作。
2.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调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3.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
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着力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盘锦考区组织实施等工作。
九、市财政局(含国资委、农业开发办)(7项)
1.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积极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坚决克服各种不利因素,从一季度开始牢牢抓住不放,做好全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3%,力争实现5%。
2.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各部门,全力做好对上争取资金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市对上争取资金100亿元,其中财政局争取46.74亿元。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采用零基预算方式,编制好部门预算和全口径政府预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4.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
5.强化地方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抓紧完善债务管理体制,确保各级政府债务管理到位。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科学评估、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全力做好地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
6.继续深化国资国有企业改革。抓紧研究制定未改制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意见,除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以外,其余企业均全部推向市场。协调指导各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市粮库、水务集团等国资国企改制工作。
7.加大农业开发对上资金争取力度。强化农业开发资金监管。研究完善资金使用审查机制,全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
十、市人社局(5项)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对有就业需求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2015年实现全民创业10000人。
2.统筹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2015年完成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和辽东湾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工作,启动盘山县、大洼县、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增强社保基金保障能力,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4.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积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招引机制,重点解决企业对各类人才的刚性需求问题。重点推进深化校企联盟,推进企业的产业需求和高校的研发项目深度对接。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才来盘就业创业。
5.创新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确保6月份实现规范运行。按照省绩效考评指标调整情况,抓紧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方案,确保6月份完成。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4项)
1.积极协调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协调会同市农委等部门,及时跟进国家相关顶层设计推进情况,共同研究推进国有农场土地等改革。
2.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加大闲置土地处置清查力度,2月底前完成闲置地处置相关方案制定工作,年底前完成闲置地处置工作,对于闲置满2年的土地坚决收回。
3.有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大对上土地指标争取力度,千方百计保证全市重点项目落地需求。全年确保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公顷,力争800公顷。
4.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国家、省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有关要求,3月份正式启动,11月底前向市政府报批。
十二、市住建委(5项)
1.加快推进辽东湾新区建设。坚持把辽东湾新区发展建设作为重点,大力推进翠霞湖清淤、双井子沟护砌、雁河生态森林公园(二期)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新区发展迈上新台阶。
2.抓好宜居乡村建设。在去年基础之上,按照2015年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推动宜居乡村建设沿着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正确轨道加速前行,确保实现新的突破。
3.重点抓好改革工作。力争3月底前完成盘锦水务集团组建工作,抓紧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燃气市场资源配置改革。
4.推动城乡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推进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实施32807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增加住房刚性需求,刺激房地产市场。华润热电一期整合供热面积达到1400万平方米。实施“暖房子”工程,完成市区7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5.抓紧做好主城区基础设施收尾工作。积极做好与兴隆台区、双台子区的移交对接工作,共同完善城区基础设施,确保林丰路大桥、环城南路和林丰路北段等重点项目如期竣工。
十三、市综合执法局(4项)
1.推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在双台子区、兴隆台区、辽东湾新区三个城区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逐步建立“大城管”工作格局。
2.强化拆违管控工作。坚持力度不减,坚决防止拆违后重新产生新的违章建筑,推进城市规划执法体制改革。明确与市级规划部门、辽河油田规划部门公建项目监察权限,与辖区政府共同建立民建违法建设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市、区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统一同步。
3.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建设,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一季度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工程试运行。
4.加强城管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力争达到执法案件“零过错”,树立城管队伍文明执法形象。
十四、市交通局(4项)
1.加快推进辽东湾交通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客运体系建设、交通枢纽建设、出租车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发展,确保2015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2.全力推进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确保10月末完成沈西工业大道盘锦出海通道、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道路、滨海公路绕行线等重点工程。
3.强力规范全市运输市场秩序。对存在的矛盾要认真研究、提前预警,加强整顿和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有序。同时,严格管理出租车市场,打击非法运输,净化营运秩序。
4.持续深化交通系统作风建设。执行教育提醒、制度规范、监督约束、问责惩戒四级联动的监督管理考评机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违纪违法人员。
十五、市农委(含市粮食局、畜牧局)(9项)
1.研究制定《关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盘锦实际,于2015年2月份完成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并下发。
2.着力稳定粮食生产。粮食面积稳定在189万亩以上,粮食产量力争实现110万吨以上。推进建设65个国家级水稻高产示范区,亩产达到700公斤以上,单产较对照增产5%以上。在两县启动“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力争年初开工建设。
3.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扩大试点范围,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推进力度,完成农户承包地总量的50%以上。在有条件的镇依托农业服务大厅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4.深化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以王家镇为试点的集团公司经营模式改革,出台《盘锦市国有农场体制改革试点意见》。
5.大力发展镇村富农产业。围绕棚菜、食用菌、河蟹等产业,发展“一村一品”产业模式。抓好设施蔬菜生产,新建集中连片设施农业小区30个。积极推进石新镇整体休闲农业规划实施,加快建设宜居宜游的休闲观光镇。
6.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养殖及深加工。大力推进都市休闲生态畜牧业,打造订单式、体验互动式农场庄园,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7.办好2015年盘锦大米河蟹北京展销会。会同市海洋渔业局,组织好企业参加展销会,扩大盘锦大米河蟹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8.抓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一批优质农业产业项目,做好粮食仓储、加工等项目招商工作,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全年要引进亿元以上项目3个。同时,积极对上争取扶持资金。
9.做好农垦危房改造工作。加大农垦危房改造对上争取资金力度,确保完成19798户改造任务目标。
十六、市水利局(3项)
1.全力推进辽东湾新区水利建设。重点做好海防堤和大辽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新区防洪防潮安全。“五一”前完成辽东湾新区雁河护砌工程,加快推进向内湖调水工程建设,形成完善的水网体系。
2.全面实施重大水利项目。抓好双台子河闸除险加固、西三场大型泵站等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在2015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6月底前完成盘锦湿地蓄(调)水主体工程。启动太平河清淤绿化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不断提升水利支撑保障水平。
3.着力破解农村群众饮水难问题。认真研究破解农村群众饮水供应和管理体制难题,确保4万农村群众安全饮水。6月底前按照《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完成工程县级自验。
十七、市海洋与渔业局(3项)
1.加快解决辽东湾新区用海审批问题。全力完成辽东湾新区区域用海三期规划,争取早日获得国家批复。努力提升海域使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海。
2.大力发展泥鳅鱼养殖产业。加大泥鳅鱼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建设泥鳅鱼产业出口基地,形成泥鳅鱼苗种繁育、标准化养殖、精深加工、出口创汇一体化发展格局,2015年全市泥鳅鱼养殖规模达到6.5万亩。
3.加快推进二界沟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资金力度,2015年建成二界沟中心渔港。启动二界沟水产品交易中心一期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区域水产品集散地。
十八、市外经贸局(3项)
1.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以贸易便利化和投资便利化为主攻方向,加快形成有利于开放的营商环境。上半年集中对县区、经济区人员进行上海自贸区21条可复制经验培训,指导辽东湾新区推广以注册资本认缴制、境外投资备案制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等。
2.全力推动外贸转型升级。以出口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支持本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更多盘锦产品、技术、装备走向国际市场,扩大碱地系列产品、河蟹、泥鳅鱼等地方产品出口,确保实现出口8亿美元,力争10亿美元。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创新外贸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向上争取并实行定向鼓励的出口政策,一季度研究出台外贸出口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3.全面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积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重点面向欧美、日韩、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世界500强、行业百强企业开展投资促进工作。加强对各县区、经济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积极促进华锦、北沥等本地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015年力争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
十九、市服务业委(金融办)(7项)
1.加快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健全完善促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有关政策,全力支持大洼专业市场等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和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市场交易和人气活跃程度。6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
2.大力推动电商发展。继续保持电商发展在全省的领先态势,推动盘锦电子商务发展再上新台阶。
3.全力抓好镇域服务业发展。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全力推动镇域服务业发展,完成镇域服务业发展规划。
4.强力推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全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会议精神。大力发展批发、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紧密结合的新型商品市场,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5.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推动旅游业发展和商业、餐饮等服务业发展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拉动社零额增长。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力争实现15%。
6.加快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抓好辽东湾金融集聚区建设,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吸引更多金融企业落户到盘锦,扩大盘锦金融市场规模。
7.着力破解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积极推进银行信贷投放,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机制,解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
二十、市旅游局(5项)
1.科学谋划推进旅游业发展。把旅游业作为拉动消费,调整结构,带动创业的战略性产业来抓,召开全市旅游业发展动员大会,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把盘锦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湿地旅游目的地,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2.积极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做好规划布局,加快辽东湾新区、红海滩旅游度假区、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等重点景区和旅游区建设,推动大洼黄金珠宝城、台北士林夜市、兴隆台文化艺术区等重点旅游项目落实到位,打造盘锦特色旅游精品。
3.积极办好旅游季等各类旅游活动。坚持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发展,以旅游季等各类旅游活动为契机,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降低景区票价,积极引客入盘,带动其他各类消费,切实增加百姓收入。
4.提高旅游服务监管水平,完善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设施配套水平和服务接待能力。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强买强卖、霸王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
5.加大旅游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中央电视台、微信等各级各类媒体,通过机场、火车站、动车组等宣传盘锦景区。同时,完善交通路牌指导体系和电子导航地图,使游客能够知道、找到、看到盘锦,提高盘锦知名度。
二十一、市文广局(4项)
1.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做好辽东湾新区文化场馆建设,确保青少年活动中心、大剧院、图书馆、石油科技馆等文化活动场馆于2015年底建成。同时,完成辽河碑林文化旅游项目、江南风情园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田庄台古镇、二界沟渔镇文化开发项目,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2.加快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结合全民创业活动,继续做大做强苇艺草编、工艺美术等产业,建立产业基地,打造地域文化旅游纪念品品牌。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中心项目,完成市文化创意馆及广厦艺术街项目建设,尽早形成有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加强产品创意设计和批量生产,助推百姓创收。
3.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明确文化艺术团体服务方向,建立内部驱动机制,弘扬盘锦地域文化,提升盘锦文化影响力。按照省统一安排推进新华书店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让全市人民享受文化发展成果。
4.大力实施各类文化民生服务工程。要创新形式、内容,组织举办好各类文化活动。同时,结合宜居乡村建设,推进农村文化广场和文化设施建设,为全市267个行政村统一配发便携式音响设备,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促进我市城乡文化繁荣发展。
二十二、市卫计委(4项)
1.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强化力量配备,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落实“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各项扶助政策。
2.加快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加强中心医院等市级主要医疗机构建设。结合宜居乡村建设,积极构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多层次全覆盖的卫生医疗体系,提升群众卫生医疗水平。今年要改扩建镇卫生院10所。
3.全面提高城乡卫生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公共卫生、爱国卫生等工作。
4.支持盛京医院加快发展。提高盛京医院辽东湾分院运营水平,增强高端医疗服务能力。
二十三、市审计局(2项)
1.着力提升审计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继续抓好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
2.积极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十四、市环保局(3项)
1.全力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对于中国兵器辽宁北方华锦石化改扩建等重大项目,要一抓到底、主动服务,加快促进项目落地。
2.认真行使环保审批权限。依法行使环保行政审批职权,创新服务机制,规范审批工作流程,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力推进港口和化工码头项目环评工作。对重点工程项目落实专人实行跟踪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前期服务工作。
3.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完善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模式,开展全市环境执法大排查,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十五小”企业、污染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十五、市统计局(2项)
1.及时关注各项指标运行和分析,充分发挥科学决策参谋作用。
2.认真做好经济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全力争取省对盘锦的支持。
二十六、市安监局(3项)
1.加强城市管网普查和智能化管理。全面普查城区地下输油、输气、城镇燃气管线,摸清管线的具体走向、路由及周边状况、运行维护状况及是否与城市管网存在交叉,有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并依托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强管线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行。
2.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油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新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开展石油化工行业专项整治。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培训、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重点,重点开展好石油化工企业停产、检维修、复产验收、新项目开车试生产等事故易发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止石化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十七、市法制办(3项)
1.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市政府的各项决策要严格把关,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确保依法决策。同时,指导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部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2.加强法治监督。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决策参考。严格依法依规审核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确保依法决策。同时,依法妥善化解各级政府行政争议事项。
3.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实完善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八、市人防办(2项)
1.建设5000平方米平战结合工程。上半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下半年开工建设。
2.创新人防工程管理办法。完成老旧人防工程改造,完成3处人防防化设备改造,推行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创造社会经济效益。
二十九、市港口与口岸局(3项)
1.加快推进一类口岸开放。全力推进海港区的对外开放工作,在盘锦港起步工程取得环保部正式批复后,确保在3月底前获得国家一类口岸批复。
2.全面提速港口工程建设。全力提升港口的能力升级,积极协调盘锦港务集团,新建成7个5万吨级泊位,2个7万吨级泊位水工主体完工。加快推进30万吨原油码头、粮食码头和航道建设,启动规划建设15万吨级航道和码头。各项工作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协调到位。
3.积极协调沈盘铁路建设。协调沈阳铁路局,争取其他相关城市支持,力争在2015年末通车。
三十、市食药监局(食安办)(2项)
1.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综合协调联动,部署落实“四品一械”专项整治,做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稽查执法工作力度,强化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效能,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拓展食材配送监管深度。强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监管工作,加大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进一步拓展监管深度,加强机关食堂、公办养老机构、学校食堂等集体就餐和集中配送监管力度。
三十一、市工商局(2项)
1.继续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认真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全面实行“先照后证”。实施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信息抽检,建立企业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全面推进企业信用监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准入门槛。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虚假广告、霸王条款、传销等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建材、成品油、日用品、化肥农资等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商品监测力度。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十二、市质监局(2项)
1.全力助推工业自动化水平提高。会同市经信委、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强化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发挥标准化作用,助推工业自动化水平提高。
2.突出做好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治理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坚决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三十三、市编办(3项)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做好省政府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承接工作。
2.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力争在2014年基础之上,各类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3.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
三十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3项)
1.认真制定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计划。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实施全程跟踪督查。要明确督查节点和办结时限,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制度。
2.突出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坚持重点事项重点督的原则,确保领导关注的事项督查到位。围绕全局督大事,抓好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决策督查;紧扣热点督难事,适时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查;关注民生督实事,抓好省、市重点民生工程的实地督查;落实批示督办急事,对领导批示要即收即办、跟踪落实、及时反馈。
3.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县区、经济区和市直综合部门的督查机构组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督查、回访复查、报告通报、督查调研、问责问效等机制。
三十五、市台办(1项)
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与市经信委等部门紧密配合,全力以赴组织好对台招商活动。
三十六、市规划局(4项)
1.建立城乡一体发展需要的规划编制和管理体系。完善市域总体规划,推进县镇总体规划和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构筑市域总体规划、中心城、重点镇、一般镇和村屯规划体系。12月底前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初步方案。
2.加大专项规划编制力度。完成《宜居乡村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和《镇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编制工作并实施。高标准完成电力、水系、广告牌匾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辽东湾新区水系水网、环境卫生、综合防灾、石化和海洋工程区市政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进行评审,提高规划方案的科学性。
3.加强和规范规划管理工作。对市域内重要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建立监管联动协调机制,实施全市域范围的规划监督检查。
4.加强规划信息化建设。推进“一张图”数据平台成果的推广应用,打造以数字盘锦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基础的多规融合规划信息化决策体系。5月底前完成辽东湾新区三百平方公里地形图入库工作,11月底前完成重点镇三十平方公里1:500和1:2000地形图的测绘工作,年底前完成市域内地下管网普查工作。
三十七、市辽河保护局(市林业局)(3项)
1.围绕宜居乡村建设继续抓好绿化工作。围绕农村广场、公园、中心镇、主要旅游线路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大力开展镇村绿化工作,全市新植、补种树木180万株,“五一”前全部完成。结合宜居乡村建设,积极做好石新镇、高升镇等镇绿化工作,石新镇完成1300亩绿化任务,高升镇高标准打造绿化、美化景观,为观光农业发展打下基础。实施辽东湾新区绿化工程,栽植柳树8100株,榆树27550株,全力提升新区宜居程度。
2.加强湿地保护和辽河流域治理。在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的同时,会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确保湿地移民搬迁等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实施双桥子、西岗子等4项辽河流域治理工程,10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3.加快推进农村经济林轮伐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国家、省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改革开展情况和盘锦实际,建立完善全市林木采伐管理体制机制。
三十八、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1项)
协调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专项改革,完善城乡一体化项目考核、监测与评价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突破。4月底前编制完成《盘锦市“十三五”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三十九、市土储中心(2项)
1.加大土地储备力度,规范地块上市活动。全面落实《盘锦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试行)》,对主城区土地储备实施统一计划管理、收储整理、开发利用,规范储备地块市场交易活动。全年储备土地200公顷。
2.加大土地融资力度,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土地资源,充分发挥政府资本平台的运作,积极开展PPP类融资业务。
四十、市体育局(4项)
1.扎实开展第十三届省运会筹备工作。以辽东湾新区为主场地,积极承办各类比赛项目,结合盘锦实际,对我市能承办比赛项目的场馆设施进行充分调研论证,认真研究制定筹备方案,提高承办赛事水平。
2.抓好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发动社会力量投资等方式,将全民健身器材配置到位。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体育活动,营造氛围,创新载体,培养全民体育兴趣,提高健康水平。
4.高度重视体育彩票资金使用工作。明确彩票公益金分配和使用领域,规范彩票资金管理,坚决避免出现违规使用问题。
四十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3项)
1.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推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进驻人员、审批流程等实现科学管理,提升行政服务质量。
2.强化三级行政服务工作监管。切实发挥行政服务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推进市、县区(经济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3.全面推行网上审批。2015年纳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超过50%实行网上审批。2015年6月实现与省网上审批平台系统数据交换和共享。
四十二、市气象局(2项)
1.切实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水平,9月底前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前1小时发布。提高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水平,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6月底前行政村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100%。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根据旱情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2.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能。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防雷装置检测覆盖率和执法监督到位率达到100%。简化气象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实现气象窗口行政审批1日办结。
四十三、市农机局(3项)
1.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用先进新型机械装备推进现代农业、设施农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稳步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水稻机插秧机械化水平达到93%,水稻机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80%,棚菜等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应用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围绕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开展招商引资。抓紧研究制定全市促进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在大洼县临港经济区规划建设农业机械加工产业园,大力引进农业机械产业项目,带动农业机械零部件生产基地发展。
3.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省以上农机专项资金1亿元。
四十四、市供销社(5项)
1.积极对上争取政策。牢牢抓住省部合作契机,力争把盘锦纳入到省及总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之中。
2.加快金社裕农公司经营体制创新。按照政府控股占70%的比例,社会或个人投资占30%的比例,力争5月份完成金社裕农连锁集团的股份制改造工作。
3.做好村屯标准化超市建设和校园食材配送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全市农村建成超市120个。积极提升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服务水平,力争“五一”前实现全市各类学校食材配送全覆盖。
4.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配送基地建设。推进河蟹、蔬菜、大米等生产供应基地和配送基地加快建设,整合各类农产品生产资源,年底前完成水稻、河蟹、蔬菜等安全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完成配送中心改扩建。
5.做好金社裕农公司的经营团队、人才和资金储备工作。为经营范围向周边地区扩展以及未来公司上市做好准备。全年储备各类人才120人以上,争取对上扶持资金2000万元。
四十五、市地震局(2项)
1.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确保地震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重大建设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做好震情跟踪和趋势研判,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四十六、市建投公司(3项)
1.积极开辟融资新渠道。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变化,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各项债务的按期偿还和贷款利息、债券利息的及时支付。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对接,力争上半年完成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申请工作,力争贷款70亿元。
2.加大融资力度。积极与各债权银行对接,争取将部分到期银行贷款展期或变更还款计划,减少贷款本金偿还压力。同时争取新增贷款,以缓解各项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压力。
3.扩大资产规模,加强自主经营。对全市国有资产进行摸底和全面梳理,将具备经营条件的资产划入公司,增大资产规模。力争下半年完成一项PPP模式运行项目,包装优质资产,做好发行债券准备工作。
四十七、市商业银行(1项)
积极推动8亿元股本金募集工作,在上报省银监局核准后,确保在6月完成此项工作。同时,积极改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制度与框架。
四十八、市红十字会(1项)
加强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等工作,年底前完成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建设,促进全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四十九、市国税局(1项)
积极做好2015年税收工作,力争主要经济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同时,深度挖掘税收潜力,堵塞征管漏洞,加强税收稽查,确保实现应收尽收。
五十、市地税局(1项)
大力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依法组织税费收入,防止虚增收入,确保收入增长没有水分,形成各级政府真实可用的财力,力争各项经济指标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同时,挖掘征收潜力,加强基础征管,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五十一、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2项)
1.做好城乡收入调查工作。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目标。
2.做好增收促进工作。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将盘山县纳入国家级粮食生产先进县行列。
五十二、市残联(1项)
健全完善全市残疾人工作体系,重点推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工作,力争在2015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各部门对市政府确定的工作要点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如期完成。市政府将把以上工作要点作为各部门2015年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