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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14〕2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4-08-14
主 题 词:

盘政发〔2014〕2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4 浏览次数:181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3日

 

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计量发展水平是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技术支撑。为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强化计量检测平台、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法制监管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为我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计量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计量法制水平显著提升、诚信计量体系更加完善,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步入我省前列,满足和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1.计量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符合我市产业特色的实用型计量技术研究,为我市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环境监测、食品安全、节能减排、贸易结算、安全监测等领域提供先进的计量检测手段。

    2.计量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00项以上。

    3.计量法制水平显著提升。建立民生、能源、资源、安全等重点领域计量的长效监管机制。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进出用能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

    4.诚信计量体系更加完善。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培养自律意识,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300家。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计量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二、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

    大力推动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相互合作,积极参与前沿技术研究,提升我市计量科学研究能力,促进计量科研成果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对接,完成科研项目到生产力的转化。

    三、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

    (一)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

    统筹规划建设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强市、县计量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计量量传溯源的准确性。引导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完善企事业内部计量标准。

    (二)加快建立能源计量服务平台

    逐步建立能源计量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大力培育能源计量示范企业。深入开展计量检测、能效计量比对等节能服务活动,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保证企(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数据准确可靠,为政府宏观能源资源管理、实施节能减排提供依据。

    (三)加强工业计量管理

    推动企业加强计量管理,建立健全计量检测管理体系。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计量检测技术,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和管理,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实现生产全过程有效监控,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四、加强计量监管

    (一)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计量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明确市场主办方对计量违法行为的主体责任和使用单位对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简化计量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强制检定。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计量技术机构考核等管理制度。开展计量比对活动,规范各类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行为。强化计量监管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配备,提高计量监管和执法查处能力。健全投诉举报监督机制。

    (二)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深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立健全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制度、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以及诚信计量内外监督制度。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将诚信计量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

    (三)强化民生计量监管

    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计量监管。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重点加强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加大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检查。深化“强计量、惠民生”行动,对乡镇、社区的公益性医疗机构和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逐步实现免费检定。

    (四)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制度,强化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和碳排放交易计量监督。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开展定期审查。加大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和执法力度,培育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分析、使用和管理。

    (五)加强安全计量监管

    加强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和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制度,配备满足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压力表、燃气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和易燃易爆气体报警仪等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抽查,提高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产品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计量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年分解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动态实施机制。

    (二)注重政策支持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投资、财政、科技、人才、价格等支持政策、措施。同等条件下,对计量科研项目优先支持,促进计量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增加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投入。建立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渠道的计量经费保障机制,对定量包装商品和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区政府要根据计量工作发展要求,不断增加计量工作经费的投入。

    (三)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计量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计量专业人才列入我市人才引进计划。加强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资格制度建设,完善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四)加强计量文化建设

    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科学知识,认真开展“5·20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开放计量实验室、创建计量教育基地。总结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民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强化监督评估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2016年对贯彻落实本意见的进展情况实施评估,对评估后需调整的规划内容提出具体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对本意见最终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