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11〕31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和续展认定盘锦辽河油田辽海集团有限公司“辽海集团及图”等29件商标为盘锦市著名商标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2-02-15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11〕31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和续展认定盘锦辽河油田辽海集团有限公司“辽海集团及图”等29件商标为盘锦市著名商标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我市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盘锦市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管理办法》,经评审认定,盘锦辽河油田辽海集团有限公司“辽海集团及图”等15件商标为盘锦市著名商标;续展认定,辽宁爱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爱阁”等14件商标为盘锦市著名商标。
市政府希望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级各类企业进一步加大创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战略实施力度,改进商标经营策略,把争创著名商标与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及技术和管理创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2011年认定盘锦市著名商标名单(略)
2.2011年续展认定盘锦市著名商标名单(略)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