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市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9〕2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十一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02-26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9〕2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十一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2-26 浏览次数:12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开展第二十一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以来,各级政府、各部门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以灌溉除涝工程建设、抗旱蓄水工程建设、河道生态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业结构调整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农田基本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我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表彰先进,全面推进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根据《盘锦市“十一五”期间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考核评比办法》,市政府决定,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人民政府为2008年度全市农田基本建设第二十一届“大禹杯”竞赛县区级优胜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5万元;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盘锦监狱为2008年度第二十一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区级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盘山县高升镇人民政府等七个场乡(镇)为2008年度第二十一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场乡(镇)级优胜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盘山县胡家镇人民政府等四个场乡(镇)为第二十一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场乡(镇)级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励,不断总结农田基本建设经验,调整和完善农田基本建设的措施和思路,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全市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中去,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盘锦市2008年度第二十一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盘锦市2008年度第二十一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名单

    县区级优胜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人民政府。

    县区级先进单位: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盘锦监狱。

    场乡(镇)级优胜单位:

    高升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人民政府、沙岭镇人民政府、新兴镇人民政府、东风镇人民政府、新开镇人民政府、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

    场乡(镇)级先进单位:

    胡家镇人民政府、古城子镇人民政府、二界沟镇人民政府、田庄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