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05〕2号 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转移、下放、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废止)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8-09-04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05〕2号 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转移、下放、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软环境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转移、下放、保留有关行政审批项目规定,现将我市第二批取消、转移、下放及保留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 附件:1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2转移行政审批项目 3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4保留行政审批项目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