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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5〕17号 关于公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许可项目及授权实施行政许可主体的通知(废止)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04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5〕17号 关于公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许可项目及授权实施行政许可主体的通知(废止)
发布时间:2008-09-04
浏览次数:
1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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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现公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许可项目及授权实施行政许可主体。
一、行政许可项目
1.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2.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核。
二、授权实施行政许可主体为盘锦市地震局。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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